我这里正在审查一个案例,与本案有些相似。A男与B女,系未成年人,在校生,曾经相恋现已分手,B女当天生日,邀请多人到饭店聚餐庆祝,饭后离开路上,A男要求B女谈心,B女不同意与小伙伴离开,A男不放弃,给B女打电话,发微信,B女仍然不接,A男来到附近一个小桥(桥下河道有水)3位朋友跟随,A男说要跳河,劝说他别跳了,并说自己会游泳,并让其中一人录像,一人打光(手机闪光灯),随后热身,大家以为他是开玩笑,为了拍个视频让B女来,谁知A男脱衣后翻阅桥栏,对伙伴说拍了没有,一个回应拍了,然后跳河,死亡。公安局侦查后,以不立案决定终结此案,A男母亲要求立案监督,追究其他人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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