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热搜词
法考经验
律师执业
实习律师
法考题库
律师梦飞翔
如是我见
yxr86
法考改革
法考老师
法考复习计划
员额制
本版
帖子
用户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开启辅助访问
切换到宽版
首页
学法网首页
社区
学法交流
APP
学法网APP下载
法圈
题库
法考题库及在线测试
考场
法考模拟考场
微信扫一扫
下载学法网APP
手机端
搜索
扫码登录更安全
找回密码
登录
注册
帐号
自动登录
找回密码
密码
登录
免费注册
投稿
纯真题库
分年真题(限时)
学法网
»
社区
›
法律交流
›
法律实务
›
CEO在家中猝死,算工伤吗?
回复
收藏
[民事实务]
CEO在家中猝死,算工伤吗?
法眼天下
超级版主
发表于 2018-12-27 17:39:42
查看:10595
回复:11
|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浙江杭州
学法网,与法律人共成长!马上注册学法网,结交更多法友。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
免费注册
x
文 | 沈佳立,上海市虹口区人社局
一、案情概要
吴某系某单位CEO,单位在办公场所附近为其租赁一套公寓供其居住。
吴某平日在其办公室办公,但因岗位性质,需经常外出洽谈业务,有时也需在休息时间处理相关工作事宜。
2018年9月18日至9月19日,吴某参加沪上一创业领袖培训班,课程时间为9:00-21:30,因为培训班的缘故,单位的日常工作需要他晚上处理。9月18日晚10时,吴某与同事参加投资人商谈,至9月19日凌晨0:30结束。后吴某与同事又参加另一场投资人融资洽谈,至19日凌晨3:00许结束,吴某返回公寓。根据证人证言,吴某还需要准备一份PPT用于19日的培训课程。
另据公寓监控,吴某系正常步行返回公寓。
9月19日上午10时许,吴某被同住宿人员发现躺在卧室房间地上,经警方确认,吴某已死亡,死因为猝死。
某单位于2018年10年15日申请工伤认定。
二、争议焦点
本案之焦点为:吴某居住的公寓能否认定为工作地点?其死亡的时间能否认定为工作时间?其猝死能否认定为工伤?
三、各方意见
公司认为,吴某作为CEO,是单位高级管理人员,其可自主安排工作休息时间。由于岗位特性和时差原因,他经常需在晚上与国外的公司联系业务,常持续到凌晨。因此,其公寓也是一个工作地点,事发当晚他也在处理工作事宜,故其猝死应当认定为工伤。
四、认定结论
区人社局经过调查,最终认定吴某之猝死不属于工伤。
五、案件分析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伤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同时,《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首先,本案中,吴某的死亡原因为猝死。猝死一般是指平素身体健康或貌似健康的患者,在出乎意料的短时间内,因自然疾病而突然死亡。猝死的一大特征是起因于死者身体内部因素,由死者自身疾病而引起,而非起因于死者身体外部因素,与外来的伤害无关。吴某因其自身身体原因导致猝死(且与职业病无关),未受到过任何外部事故伤害,故其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几种工伤情形。
其次,吴某的猝死是否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之视同工伤情形?要解答这个问题,关键就看吴某突发疾病时是否处于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
综合吴某的工作特性、起居特点、证人证言等多方面因素,我们认为:
1、吴某履职的主要地点是在其办公室。单位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吴某作为单位CEO虽需经常外出洽谈业务,但其履职的主要地点还是在其办公室。公寓为单位租赁供其生活休息所用,即使吴某有时需在公寓处理相关业务,但从经常性、持续性、关联性等方面看,公寓不属其履职场所。
2、吴某发病死亡时段不属于工作时间。根据吴某工作安排和证人证言,其于9月18日白天参加了培训班,晚上又参加了两档洽谈。19号凌晨3时许,其回公寓之时,工作已结束,其回公寓的目的应为休息,而非继续工作。其在参加培训、洽谈直至步行回公寓之时,身体并无异样。其突发疾病发生在回到公务之后,已非工作时间。公司方面虽然主张吴某可自主安排工作时间,病发时在公寓中从事工作,但未提供任何证据予以证明。
综上,我们认为吴某在公寓中猝死不能被认定为工伤。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提升卡
置顶卡
沉默卡
喧嚣卡
变色卡
显身卡
11 个回复
倒序浏览
显示全部楼层
2923057491
学法10级
发表于 2018-12-27 17:55:38
学法网-手机版
来自: 中国
此时董明珠正远在国外出差,她知道后下了第1道指令:不惜一切代价都要救他!!!
紧接着,在跟高层议定后,董明珠立刻下了第二道指令:重金聘请北京的重量级专家团队以及省级的几位专家!
董明珠虽然想尽了办法想挽回员工的生命,却无力回天,员工抢救无效后,曾有人建议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赔偿二三十万就可以了事。但是董明珠却说:既然无法挽回生命,那就做到问心无愧!
最后格力下了第三道指令:给予家属120万赔偿金!!!
而在得知员工上有老下有小后,董明珠更是向格力8万员工发起了爱心募捐。
董明珠事后还表示:“员工家属并没有要求,但作为企业,这是我们应该做的!”
来自安卓APP客户端
回复
支持
3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显身卡
2923057491
学法10级
发表于 2018-12-27 18:07:07
学法网-手机版
来自: 中国
如果这个CEO是公司的大股东,并且是董事长。。。那这个案子该如何处理?
来自安卓APP客户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显身卡
左左很烦恼
学法3级
发表于 2018-12-27 18:36:04
学法网-手机版
来自: 中国山西太原
学习了
来自安卓APP客户端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显身卡
努力和坚持
学法3级
发表于 2018-12-27 22:52:40
学法网-手机版
来自: 中国河南焦作
算
来自苹果APP客户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显身卡
红鹤2012
法考VIP4级
发表于 2018-12-28 11:26:03
学法网-手机版
来自: 中国北京
有钱就是任性。
来自安卓APP客户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显身卡
红鹤2012
法考VIP4级
发表于 2018-12-28 11:26:18
学法网-手机版
来自: 中国北京
应该不算
来自安卓APP客户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显身卡
樱花心
学法2级
发表于 2018-12-28 12:43:25
学法网-手机版
来自: 中国河北石家庄
我们领导死了一个,心脏病,在家加班,我是干人资的,给他申请了三年工伤都没跑下来,社保局说不算
来自安卓APP客户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显身卡
13102354320
学法12级
发表于 2018-12-28 12:45:55
学法网-手机版
来自: 中国重庆
累死的
来自苹果APP客户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显身卡
阿铭ing
学法1级
发表于 2018-12-28 13:55:53
学法网-手机版
来自: 中国四川自贡
8万员工,一人100都是800万
来自安卓APP客户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显身卡
下一页 »
1
2
/ 2 页
下一页
返回列表
快速回复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发新帖
回复
法眼天下
超级版主
755
主题
1390
帖子
5832
积分
发消息
网友热议
热门图文
女律师,为什么不愿意嫁给男律师?
分享法考经验、总结失败教训、畅谈法考心路
为什么优秀的人都不愿意去法院检察院?
已经查到法考成绩的同学,这里有一份重要提
起点至终点(我的2次美国加州法考经历)
11
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