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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考漫谈] 给2016年司考未过关和已过关考生的一些重要提醒

 
fakaoyi 超级版主 发表于 2016-11-21 09:53:56 查看:9794 回复:13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浙江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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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写给司考未过关者

考试总会成功和失败,付出过后却仍然被拒之门外,那种失落与无助带来的阵阵心痛,相信每个人都有体会过。如果您对自己的司法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相关注意事项如下:

1、香港、澳门考区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向考试承办机构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

2、居住在台湾地区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在台北市办理分数核查书面申请转递事宜。

3、根据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工作规则》,分数核查范围包括试卷四和参加试卷一、试卷二、试卷三考试但无考试成绩的试卷。

4、考试成绩经核查并已书面通知本人的,不再次核查。

5、司法部及其考试机构不直接受理个人核查申请。

6、应试人员逾期申请的,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最后,学法网小编想说的是:360以下的战友们,我们不是没有付出360以上的汗水,只是还欠缺一个机遇。今天起,要更努力,更有勇气,等下一个天亮。您也可以点击此处进入查看已过司考者的过关经验或写下你未能过司考的一些失败教训,相信明年的成功一定属于你们。

二、写给司考已过关者

祝贺所有通过2016年司法考试的会员,现对通过司法考试后的一些注意事项进行提醒,如下:

1、非常重要:

应试人员达到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应于2016年11月25日8时至12月5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填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自动生成《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后,应于2016年12月16日至30日,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地点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预期不候哦!

2、爱心接力:

学法网就像是一个法律人的大家庭:

(1)你们司考过关了,肯定很开心,但是千万不要忘记那些当时也和你们一样一起奋战但没有过关的仍然在流泪的兄弟姐妹们,赶紧行动起来,打开学法网APP或学法网(xuefa.com)写下你成功通过司法考试的经验,以帮助他们走出低谷,重拾信心!

相关活动:分享司考经验、总结失败教训、畅谈心路历程

(2)学法网作为一个纯公益性网站(所有基础服务完全免费),承载着110多万会员的法律梦想,但到目前为止仍然靠着学法网网友的爱心赞助,合作机构的广告赞助等方式维持着运营,在此,本人仅代表学法网管理团队成员对所有赞助和支持学法网的网友们表示感谢!如果您已过司考,如果您有能力,非常期待能得到您的赞赏哦,赞赏完毕还会直接提升VIP等级哦。点击进入赞赏

3、职业发展:司法考试过关,只是法律职业的开始,想要今后法律职业的精彩,仍然需要不断的学习和积累,学法网,与法律人共成长,学法网不止有司法考试!建议在考后多到学法网《法律职业路上》版学习和讨论。若以后想从事律师职业,建议升级为学法网律师学院VIP,1年最低只需要99元哦(点击进入查看律师学院的VIP服务内容) 同时,建议关注专为律师服务的若法网微信号(ruofawang)。

=相关调查=

1、2016年司法考试,考几分?

2、2016年司考成绩“估分”与“实际分”数字对比帖

=相关榜单=

1、学法网会员2016年司考过关榜单[喜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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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2法力 +10 收起 理由
DUGUQIUJIAN + 9
燃魂居士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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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agong 学法1级 发表于 2016-11-22 10:02:11 来自: 中国河北石家庄
感谢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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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3910204 学法1级 发表于 2016-11-22 10:06:10 来自: 中国贵州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
谢谢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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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isyli 学法1级 发表于 2016-11-22 18:42:51 来自: 中国广东韶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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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满能量的太阳 学法1级 发表于 2016-11-22 22:29:50 来自: 中国河南开封
谢谢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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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毛岽 学法8级 发表于 2016-11-22 22:32:17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明年过了,我一定成为超级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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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OONG 学法1级 发表于 2016-11-22 22:33:40 来自: 中国上海
谢谢提醒,周五去填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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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硕果 法考VIP3级 发表于 2016-11-22 22:38:31 来自: 中国河北廊坊
谢谢楼主!谢谢学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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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赐淡雅香 学法1级 发表于 2016-11-22 22:57:57 来自: 中国湖北
感谢提醒!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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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无忧 学法3级 发表于 2016-11-22 23:04:19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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