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这里我是想说清楚,这个安保人员不是那种普通的保安。我本没有跟他做比较,我所在的所就一个区所,谈不上名气。中国现在这个环境,当事人相信法院的人不会太多吧?至于当事人相不相信我,不是保安能够影响的,当事人委托的事情我干的漂亮就足矣。一个人做事不可能让所有的人说好,如果太在意别人的评价那生活就太沉重了。。至于我为什么骂那个保安,是因为我的人性还没堕落,我敢揭露人性的丑陋。
2.在法院立案的过程中,我从头到尾没说过一句脏话,呵呵,更没红脸,不然最终怎么能立上呢,所以不存在是否文明一说。你说的这些建议可能比较适合你们那边的情况,我这个案件所管辖的法院来一趟真的不容易,扭头就走我真的做不到,而且这个案子是另一个律师交给我去办的,这个几天他也正好出差,等他回来我是不是就可以跟他讲因为我实习所以立不上案?连案都立不上那我还能做什么呢?那以后别人还会跟我一起合作案子吗? 其次,你想的太简单了,让当事人去指法官鼻子骂。当事人把所有事情委托我们去办理,他们的要的是结果不是过程,事情都没办,连头都起不了,你觉得当事人到时是会恨法官还是恨我? 很多时候,律师们因为失误或者对案情研究的不透彻导致不利,都会把责任转嫁到法官头上,这么说确实可能逞一时,最终呢?这样做的结果就是案源流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