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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相关] 关于movpe 与“沉默的思考”事件的还原及道歉

 
法眼天下 超级版主 发表于 2014-6-8 22:38:49 查看:9052 回复:43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浙江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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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movpe 与“沉默的思考”事件的还原及道歉



  大家好!本人从2007年注册学法网会员以来,一直都是学法网的忠实粉丝,同时由于自己的工作上网比较方便,所以于2013年初左右申请成为法律职业交流版的兼职版主。虽然学法网版主是义务为网友服务,但是本人出于对法律的兴趣和对律师职业的向往,本人都会在工作之余认真管理法律职业版的内容及事务。虽然没有报酬,本人能力也比较差,但是自认为自己工作还算认真,同时对管理行为也是一向来本着公平、公正及良心在处理。

  但上个礼拜因为自己的公司忙,所以对法律职业交流版的管理比较粗心,同时又出现了Movpe与“沉默的思考”之间的一系列事件,导致本版水贴满版,好多网友对此意见很大。今天,是礼拜天,刚好空下来了,仔细整理了一下网友给我的私信反馈及帖子内容反馈。发现了Movpe与“沉默的思考”事件的当事人Movpe对本版删除帖子、又恢复帖子,后又彻底删除帖子的管理等行为表示非常的不满。

  考虑到当事人的利益,本人本想不让事情扩大化。可基于当事人一而再,再二三的发贴请求,特发此贴将本人今天看完事件整个内容后所知的事件还原,如果事件当事人和其他网友对我的管理有异议并对涉事当事人带来不便,在此表示深深的歉意如果有需要,我可以申请辞去法律职业版的版主职位。同时,因本人表达能力和文字功底都不太好,而且逻辑能力比较差,写出来的文字有可能不通顺,所以大家在看此文的时候,耐心点,再耐心点,谢谢!

  【以下内容严格按照时间顺序前后排列】

  1、2014年6月6月9点33分

  沉默的思考 发贴标题为:《写给movpe》

  大概内容为:叙述“沉默的思考”与 movpe之间在QQ上的意见不合,所以想到学法网上来说理。

  2、2014年6月6日09点41分

  movpe 发贴:标题为:《恳求版主》

  大概内容为:不要让“某人”的帖子出现【①这里的“某人”并没有指出是“沉默的思考”的帖子,我今天仔细看了帖子前后内容以后才知道他贴中的“某人”具体指学法网网友“沉默的思考”。而且帖子内容本身没有附带任何具体链接②考虑到本网站为法律类网站,需要更宽泛的相对言论自由以让大家来发挥,所以帖子只要没有明显的违法、色情及涉及政治敏感等基本上都会顺利通过。③基于网络内容的宽泛性和不间断性,我们不会也不可能查看网友发布的每一个帖子内容】

  3、2014年6月6日10点37分

  沉默的思考 发贴,标题为:《请movpe公布扣扣聊天纪录》

  大概内容为:前面发了两个帖子以后,“沉默的思考”与 movpe在互相的帖子里继续对QQ产生的争议有异议,所以要求movpe公布扣扣聊天纪录。

  4、2014年6月6日10点48分:本版的另外一位版主“科尔多巴”接到 movpe的申请,删除了沉默的思考发表的贴子《写给movpe》

  5、“沉默的思考”发现自己发表的帖子《写给movpe》被删除,于是在2014年6月6日10点58分,再次发帖,帖子标题《难道这里不是一个随便说话的地方吗?》

  大概内容为:他与movpe之间的纠纷贴《写给movpe》被删除,并说”我们没有发表自己意见的权利吗?我也没有骂人,没有人身攻击,为什么不让我说话呢?可以有不同意见,可是没有必要不让人说话吧?大家都是学法律的,我连辩护的权利都没有嘛?暗指我们版主随意删除帖子,包庇 movpe

  6、本人看到以上帖子内容以后,觉得“沉默的思考”的申请理由比较充分,于是本人申请将版主“科尔多巴”删除的帖子《写给movpe》恢复。

  7、后面的1天时间,movpe与“沉默的思考”及其他网友陆续发表关于movpe与“沉默的思考”事件的看法。至此,法律职业交流满版被Movpe与“沉默的思考”事件相关帖子刷屏。

  8、今天空下来以后,仔细查看了上述帖子及一些网友回复及网友给我的私信,好多网友都向我建议强烈要求删除此类帖子的请求,请求的主要理由为“此版为法律职业交流版,不应该让其他一些话题充斥,此类帖子严重影响了他们获取其他帖子的机会”、“感觉进法律职业交流版,就像进了猫扑”、“法律职业版的帖子越来越没有营养了”、“把法律职业版搞得乌烟瘴气”等。基于上述请求理由,本人经慎重考虑,特将此事件的相关帖子做删除处理。

  9、删除帖子之后,涉事当事人movpe觉得本人及科尔多巴版主删除帖子、恢复帖子、又最终删除帖子的整个管理行为表示不满,于是在本人发表的一些律师资讯帖、她自己的日记贴等帖子中,不断跟帖提出,大概内容为“法眼天下,你这样恶毒,你家人知道吗?”、我一定用自己的手段把参与这件事的人全找出来,最少轻微伤。我用家人发誓。“你们全部都是一伙的,你们不理性的解决这个事,我不介意所有人同归于尽。”、“法眼天下,我说过,我不惜20万元以上的花费对付你,不是开玩笑的。”、“这个事情得不到合理解决,我不介意让你死。”等涉嫌捏造事实;威胁版主及相关网友”等人人身安全的属于国家明令禁止的内容,且诸多回复内容重复,据不准确的统计。。。大概有100个左右回复,已严重影响了其他网友的回复和阅读,属于严重影响版规及国家对互联网信息安全监管规定的行为。且本人3次在他的跟贴处用红色加粗字体提醒。可是此行为并没有停止,于是根据版规及国家对互联网信息安全监管的规定将movpe的ID暂时禁止发言(同时,已记录其注册及登录的IP地址等信息。如有需要,可随时供相关部门查询)。

  根据以上内容总结,当事人及网友对本人管理行为的不满主要有3点,如下:

  1、在一个需要更多相对言论自由的法律论坛里,根据movpe的申请删除“沉默的思考”的帖子,引来“沉默的思考”的不满。后根据“沉默的思考”要求恢复帖子,又引起movpe的不满。也就是说无论将帖子删除或者不删除都会引起其中一方当事人的不满,这给我的版面管理带来很大的挑战。在此,非常希望有相关处理经验能力的人给我具体的操作建议,谢谢!

  2、本人并没有按照当事人《恳求版主》帖子内容将相应的帖子删除(本人愚昧,今天看完整个事件以后,才明白恳求版主的具体内容,因为帖子内容没有任何需要删除帖子的链接及网友ID。同时,前面我已经提到:个人认为在一个法律类论坛,需要更多更宽泛的相对言论自由,而且我们不会也不可能一一查看网友发表的每一个帖子内容,所以一般只要帖子没有明显违法,都会顺利通过。)

  3、movpe在不相关的帖子回复处不断重复跟帖对我们的管理行为表示不满甚至威胁人身安全,情节非常严重,并且警告3次以后,仍然公然违反版面规则及国家对互联网信息安全管理规定,于是将她的ID暂时禁言。

  至此,整个事件大致全部还原,如果大家觉得我的管理行为给当事人及其他人带来不便,本人在此做最真诚的道歉。同时,本人以前已多次强调本人能力有限,所以也希望大家能根据此次事件的整个过程给我提出更好的,更有针对性的建议,以便于以后在版主管理工作中有所改进。当然,如果大家觉得我的管理根本不称职,如果有需要,我可以申请辞去法律职业交流版的版主。

  最后,此贴的内容仅仅针对行为,并不针对个人,欢迎大家在法律职业交流版发布更多有营养的帖子,感谢“律师梦飞翔”“如是我见”等网友一直以来持续发表高质量帖子内容的行为,再次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本人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法眼天下

  2014年6月8日晚

168 律师学院-月卡VIP 发表于 2014-6-8 22:53:47 来自: 中国浙江杭州
的确很负责人的一个版主,还专门为此事发了这么长的文章!
看完整个事情经过,个人认为版主的管理行为没有什么不对啊。。。很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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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espo 法考VIP1级 发表于 2014-6-8 23:06:27 来自: 中国浙江杭州
原来事情是这样的啊,版主好真诚、好谦虚。但感觉没有必要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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扯蛋 学法15级 发表于 2014-6-8 23:11:21 来自: 中国湖南长沙
俗话说“人上一百形形色色”,又有一说“林子大了什么样的鸟都有”,一点都不错啊!真是开了眼了,数天之内让我等网友看了一幕两个活宝的反复纠缠闹剧!
版主的工作虽说辛苦了,但毕竟事多分身乏术,管理上错误与漏洞很明显,想想办法吧,总这样不行啊,说实话,这两个活宝都不妨直接封死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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踢踏舞 学法3级 发表于 2014-6-8 23:14:55 来自: 中国湖北武汉
大开眼界啊,虽然只是随便了解了下事情的经过,感觉还是有不少人不适合当律师(可以自己找到案子单干的那种),
建议出来找个地方单挑,打输了就服气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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扯蛋 学法15级 发表于 2014-6-8 23:17:03 来自: 中国湖南长沙
出20万公然威胁他人?不知道该人的法律是怎么学的?很明显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了,现实中就凭此可以将行为人拘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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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渡北归 学法网[实习律师] 发表于 2014-6-8 23:28:52 来自: 中国广东惠州
支持版主!版主的在线时间确实不长哈,虽然注册了那么久,可见版主平时确实很忙。不像我这种,有空时不时还在这里刷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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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战2013 法考VIP4级 发表于 2014-6-8 23:35:44 来自: 中国浙江杭州
真是什么人都有,版主好无辜,版主不好当啊。。。前几天我还想在学法网论坛申请一个版主当当呢。。。现在暂时不想申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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扯蛋 学法15级 发表于 2014-6-8 23:50:48 来自: 中国湖南长沙
回复 8# 苦战2013


    我倒是想弄个“官”当当,能不能告诉在下,怎么申请做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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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Panda 学法2级 发表于 2014-6-9 00:33:16 来自: 中国浙江杭州
版主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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