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ce循 发表于 2021-1-4 11:51
你没说到深层次原因,深层次原因是服从政治(稳定)大局和我们国家的法律文化(把所有人都看成好人的思想 ...
其实欧美尤其是美国的法律态度很大部分来自于犹太人的律法主义,后来基督教虽然是反律法主义的,但其内核是与律法主义一脉相承的,很注重承诺和遵守法规这一套,作为基督教义的一部分传统在流传。在大部分人内心中,法律作为一个至高的做任何事情的前提要求,连战争中大屠杀前都要装模作样的审判一下以确保程序正义。
而在中国,宪法里就明确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结合,导致判断任何事,都有三个标准并行:党的态度、人民群众态度和法律规定,宪法中从来就没有说法律是唯一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