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第三十八章 侵权行为 » 民法 » #9151 题目内容及评论
9151#
甲与乙均系8岁儿童,同在一所学校上小学二年级。二人在下课后游玩时,甲扔一石头打中乙的右眼。乙的父亲为此花医疗费2万元。经查,甲住在其姑母丙家,甲的父亲丁在外地工作。丙、丁订有协议:丙安排甲上学,照顾生活,对王某的一切行为都要负责;丁每月付给丙300元。下列有关论述不正确的有:(  )。
  • 丁将监护职责全部委托给丙,丙取得监护资格,丁丧失监护资格
  • 乙的父亲起诉时应要求丁承担赔偿责任
  • 丁承担赔偿责任后,依丙、丁之间的约定,丙应承担损失
  • 设丙确有过错,则丙应承担连带责任
  
本题有 11 条评论
参考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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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简贝贝 发表于 2009-4-29 17:26
解释与答案不符。没搞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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