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第十二章 担保物权 » 民法 » #10062 题目内容及评论
10062#
甲向乙借款,以自己在丙银行的一张存单交付给乙作为质押担保。双方未到丙银行进行核押。后甲以存单丢失为由到丙银行申请挂失,丙银行依照规定进行公示后将存单上的款项支付给了甲。借款到期,甲无力还款,乙发现存单上的款项已经被甲取走,遂引发纠纷。下列说法哪一个是正确的?( )
  • 质押合同已成立但未生效
  • 质押合同自存单交付之日起生效
  • 乙对该存单享有动产质权
  • 丙银行应当赔偿乙所遭受的损失
  
本题有 97 条评论
参考答案:C
您的答案:
答案解析: 您需要[登陆]或[注册]以后才可以查看本题详细解析
答案投票:您认为题库提供的答案及解析正确吗?请在下面认真投票哦!
136
303
70
详细评论内容
67 # lawerhero 发表于 2012-5-15 06:46
以汇票、支票、本票、债权、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有关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66 # 芜湖阿门 发表于 2012-5-3 15:05
B更符合题意,C存在瑕疵。理由间65楼
65 # csq89 发表于 2012-4-13 15:10
SADCGLR 2012年03月18日 12:39:34
本题应是权利质押!而权利质押相对应的概念才是动产质权,两者不是同一概念!C错,本...
64 # 蒋小诺 发表于 2012-4-3 19:49
同意这一观点
low_learner 2012年01月30日 19:53:54
此题有疑问!法律出版社的《2011年司法考试辅导用书配套测试题解》第五本“民法”第十...
63 # 巴特勒船长 发表于 2012-4-1 15:46
赞成62楼。
62 # ghys 发表于 2012-4-1 09:31
第二百二十四条 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有关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C把“动产”二字去掉更好些吧
61 # SADCGLR 发表于 2012-3-18 12:39
本题应是权利质押!而权利质押相对应的概念才是动产质权,两者不是同一概念!C错,本题中若甲乙签订合同,那么合同签订就成立生效,不过质权必须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才设立,没有权利凭证,必须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乙根本没有质权 AB错 因为银行已经根据规定对挂失的存单进行公示,已经尽到了法律义务。在公示期间,乙并没有主张自己的权利,不能再追究银行的责任 D错 此题无答案。。
60 # low_learner 发表于 2012-1-30 20:54
本章单选题34题(8260#)的答案解析:

一般情况下根据《物权法》第15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这里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是指担保法第76条“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质押合同自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而本题中债券已经交付给质权人,所以质押合同生效。

34题的解析与本题的解析明显相悖.
59 # low_learner 发表于 2012-1-30 19:55
此题有疑问!法律出版社的《2011年司法考试辅导用书配套测试题解》第五本“民法”第十一章“担保物权”单项选择题第五题跟此题一模一样,但答案却是B。
本人认为答案也应该是B,因为从题干出发,甲乙之间并未订立书面质押合同,因此,存单交付之日就是质押合同成立并生效之日。
58 # low_learner 发表于 2012-1-30 19:53
此题有疑问!法律出版社的《2011年司法考试辅导用书配套测试题解》第五本“民法”第十一章“担保物权”单项选择题第五题跟此题一模一样,但答案却是B。
本人认为答案也应该是B,因为从题干出发,甲乙之间并未订立书面质押合同,因此,存单交付之日就是质押合同成立并生效之日。
点击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