燎原野火
发表于 2009-11-22 16:42:42
不错,你是个能做大事的人。能坚持理想,有决断的胆量
spertoy
发表于 2009-11-22 17:01:50
苦尽甘来!!
丹东小义
发表于 2009-11-22 17:04:11
看完老兄的文章,我也很痛快,呵呵!!!
杨林张丹
发表于 2009-11-22 18:24:33
顶起来,好样的。你告诉我以后该怎么做啦!
司考老兵361
发表于 2009-11-22 18:42:51
跟lz一样是自考生,我们都有过超出常人难以忍受的痛苦和经历,如果重新选择,我还是一如既往的坚持这条路,过去的痛苦和折磨不算什么,因为法律的大门已向我们敞开,我们有理由相信自己接下来的道路走的会更好!和lz一起加油
南国书生
发表于 2009-11-22 19:11:33
楼主牛,非常佩服
kindom1234
发表于 2009-11-22 20:50:19
向生命中的强者致敬,楼主你的辛酸我感同身受,我今年第一次考没有过,而且也在遭受着类似的鄙夷,但是你的帖子就像给我的精神打了强心剂,强者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放弃他热爱的追求,向你学习。
yuchengrang
发表于 2009-11-22 21:21:53
我本科学英语,因为喜欢法律,学了个二专,我认为我们这些非科班,一样能学好,去年差了几分没过,今年认真备考了一年,过了。我坚信我们这些非法本的法律道路会更加光明。
jingyigg
发表于 2009-11-22 21:26:48
LZ当初为啥不统招 自考一起读呢,不冲突的。
律师梦飞翔
发表于 2009-11-22 21:32:33
我文中说了,我当时钻了牛角尖,不过话说回来,再让我选一次,我还是会毫不犹豫的退学自考法律,我不是聪明的人,我是个执着的人,我两年考完自考,第二年过司考,短短三年的时间里,我阅读的著作,下的功夫,只有我自己知道,这绝不是一个在统招大学计算机系学生通过顺带学法律的人可以做到的,我对此无比自信
舍得舍得,有舍才有得,当年我们计算机专业里,一个半一小半人都想学法律,有很多人也打算兼修法律了,可是现在那?他们的梦想早破碎了,还不是走计算机程序员的路
什么都不想失去,还想得到?鱼和熊掌不可兼得,我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