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释包括法律文书样本就应该公检法司整个部门联合出台
过去有教授开玩笑,给检察院讲课批法院司法解释,给法院讲课批检察院司法解释。包括实际中,法院按法院司法解释,检察院按检察院司法解释,公安部门按照公安部门司法解释,这简直是把法律部门当做游戏棋子来玩 。当下改革正确,刑事司法解释必须是公检法司全体负责也包括其他部门,立法是人大负责(各地的立法工作是各地人大负责,进入人员必须符合条件)。民事行政司法解释如果涉及检察院也是共同出台再涉及其他部门其他部门加入比如专利局,如果不涉及由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局共同负责。
从事司法解释工作的,从刑事上来讲,必须是中央级负责,都是由公检法司政策研究室负责,政策研究室不是随便进入,按照今天来讲必须硕士以上且从事过法律具体部门20年以上且中央本部门5年以上,比如公安部政策研究室的人员,可以在检察院法院工作过但是公安部工作不得低于5年,你的司法解释意见必须在你自己见过大量案子以后,什么自己都没有参加过侦查逮捕过犯罪人员你敢说你自己有多么懂?自己都没有参加过指导下级公安局办案你能明白其中细节?就今天的60后进入必须从事法律工作30年以上,70后必须25年以上,80后以后要进入必须符合以上条件且通过司法考试A证。 你是干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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