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fwBAyg26 发表于 2023-11-26 21:26:12

孟某把房子抵押给马某并未办理登记

孟某把房子抵押给马某并未办理登记但约定禁止转让。孟某又把房子卖给了曹某。马某对曹某的房子能继续享有抵押权吗?

善良的朋友 发表于 2023-11-27 10:24:29

有的!

rocli84 发表于 2024-1-21 17:48:01

有的,《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万里无一尘 发表于 2024-1-24 10:15:05

一直无抵押权。

幸福有我 发表于 2024-2-1 15:22:56

有,但房款应由孟某支付给马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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