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中国律师学(序之一)
中国律师学,应当是有的,就象中医学可以存在一样。多年来,笔者不自量力试图定义它。应该说找到了一些内涵和外延以及特征。然而理论律师学文章几乎空白。就律师学概念也基本闻所未闻。中国律师已经有66万人吧,这么大一个群体,有没有人从多个角度去研究她,她又能否以律师思维的角度研究社会?如果这样讲,显得太务虚,太矫情。那么,有这样的存在:同样学校,同样专业,同时执业的律师为什么执业水准,业绩收益会有极大差异?这里面总有一个办案谋略、办案艺术、律师气质、律师经济学的问题了吧,这(个)问题总不是法律问题吧。又如,近期有位朱姓资深律师,大谈律师思维与法官思维的区别,令人印象深刻,显示该律师确实拥有可敬的法律智慧。二者的思维差别问题,也不是纯粹的法律问题吧!1.所以,律师学不是法学,也不是司法学,也不是二
者的组合。律师学是由律师制度学,律师执业(含律所管理)学以及律师文化学组成的自成体系的学说。律师哲学、律师思想史应该归入律师文化学范畴。想想吧,如果你上的所谓律师学院,如果只是法学院+律师培训课,这个律师学院也名不符实。因为董律师的人太少了,所以必须加快对律师的研究。
2.中国律师先天不足,后天历经周折。律师对自身认识有限。老百姓以前还停留在"为坏人说话″的落后认识层面。现在大家都进步了很多。但是律师存在的社会价值和意义,律师的执业权力和服务边界,律师的功能(比如桥樑性、智库性、代理性、独立性),律师职业的延展性(比如进入体制、法律服务业的商人),律师人格意志的锻造,律师风格的培育等等,无数的问题需要加深认识。这主要靠律师学来研究。
3.近年来律师由于竞争加大,法律消费需求不足,角色转移困难重重。所以商业、营销思维加重,本体价值评判减弱。主任谈布局,律师谈收入。俗气甚,格调不足。这需要律师学来开眼修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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