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沈 发表于 2023-4-3 11: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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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海555 发表于 2023-4-3 11:2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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钧蚕 发表于 2023-4-3 11:4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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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b327001 发表于 2023-4-3 12: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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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坦克的贝塔 发表于 2023-4-3 12:5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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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瓣生 发表于 2023-4-3 13:4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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琪爸爸 发表于 2023-4-3 14:3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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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pe11 发表于 2023-4-3 14:4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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琪爸爸 发表于 2023-4-3 14:48:00

本题中孙某虽然酒后持刀伤人,但其应对其行为负刑事责任,首先孙某闯入李某家中,构成非常侵入入他人住宅罪,对于李某持刀砍人题目中仅仅给出李某泄愤报复的目的,并未指出李某带有杀人的目的砍人,而且李某的砍人行为已经产生实害结果,因此若李某主观带着杀人的目的去砍孙某,其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若李某带着泄愤报复的目的砍孙某其构成故意伤害罪,至于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的结果加重犯,还要具体看胳膊和颈部伤害程度,因此李某犯侵入入他人住宅罪与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未遂),多个行为触犯多个罪名,采取数罪并罚。

琪爸爸 发表于 2023-4-3 14:52:09

对于孙某的行为分析:孙某抄起菜刀砍伤李某,主观上带着故意伤害李某的目的,客观上也致使李某重伤昏迷,符合故意伤害罪的客观要件,但是其存在法定的阻却事由,即正当防卫。
孙某再自己家中“抄起柜橱上的菜刀将孙某砍倒在地,致孙某当场昏迷。”的行为是为了制止李某正在对自己进行的不法侵害,所采取的必要的防卫措施,符合正当防卫的要求,因此孙某行为完全符合正当防卫的要求,不需要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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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孙某得知自己妻子与李某有不正当关系,极为气愤,持刀闯入李某家中【2023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