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事录:如何鉴别夫妻共同债务 -北京贯赢律师事务所教您打发走找上门的催债人
【1】夫妻本是同林鸟,债务巨多也分开阿花和阿强自2000年结婚以后就没有正经工作,他们洗碗怕累,外出打工怕挨欺负。所以,二人一直在家守着薄田度日,且阿花和阿强又生了三个孩子,孩子多,挣钱少,欠的外债越来越多,双方争吵必不可免,甚至家庭暴力已经动手了。日子吵吵闹闹实在过不下去了,阿花和阿强于2010年4月10日通过人民法院离婚诉讼调解协议离婚(法院起诉离婚可以避免婚姻登记处30天的离婚冷静期),离婚协议书载明下述内容:阿花和阿强自结婚至今经常吵架,感情无法恢复当初,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离婚。为了不影响孩子的正常生活,二人协商约定:双方协议离婚后,双方互不干涉对方的生活事业各方面。双方各自承担各自的一切经济责任与各项责任。孩子的任何问题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签定之日起,双方正式分居,现,所住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屋由阿花和孩子们居住,阿强自愿搬离出去另居。【2】婚姻关系终结了,却还有共同偿还的债务二人离婚后,阿花带着孩子艰难度日。某日,小默找到阿花称,盖房的工钱(工程款)还没有给,阿花拒绝偿还,小默就将阿花和阿强告上法庭。经过双方各自提供证据,一审法院和二审法院均认为,上述工程款是阿强和阿花的夫妻存续期间共同债务,阿花也应当承担共同还款义务。【3】北京贯赢律师,解析夫妻共同债务何为夫妻共同债务:根据《民法典》第1064条的规定,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依据现有司法观点,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标准一为有夫妻共同的意思表示,可以是事前的共同签字,也可以是事后的追认。标准二为因家庭日常生活所负债务。标准三为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关于阿强所欠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分析:第一,从债务的形成来看,债务系阿强为阿花建造房屋所形成的债务,而房屋的修建是为了改善家庭居住生活环境,是为了夫妻共同生活。第二,小默提供阿花曾支付2万元用于偿还房子的工程款。阿花虽然认可转款了,但是,主张因受不了小默的胡搅蛮缠才导致不得不转账该笔款项,不过,对此阿花并没有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基于此,婚姻关系存续期内,阿花知晓该笔债务存在的,且结合其还款的行为,法院认定,虽然阿花就涉案债务并不具有“共签”行为,但是其以还款的方式事后追认了阿强所负上述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基于此,法院认定阿强所负债务系阿强和阿花夫妻共同的,对此阿花应负连带偿还责任,故对小默要求阿花和阿强共同偿还上述工程款的债务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北京贯赢律师事务所拥有强大的婚姻家事律师团队,专业性强、经验丰富、胜诉率高。您的需要,就是我们擅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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