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驾车肇事致人死亡后假装路人报警,获刑3年
内蒙古包头,某乡间小道上,一辆雪佛兰轿车嘭的一声,撞到一名男子,120到达现场,发现男子已经死亡。而在这之前,一女子打电话报警,说她感觉车压到了什么,下车后发现是一名男子。可民警逐户走访附近7个村庄,却没有发现嫌疑车辆。事故发生后,民警对现场进行勘验、检查,认定这是一起致人死亡的交通肇事逃逸案,民警经过研判,推定案发时间在19时至19时33分之间,可民警对上百台车逐一排查后,并未发现车身上有碰撞受损痕迹的肇事车辆。
随后,民警又怀疑嫌疑车辆停在村子里,又走访了附近7个村庄,但奇怪的是,仍旧没有找到嫌疑车辆,一时之间,陷入了困境。民警从现场找到两个细小的碎片和一些冰块,说明肯定有碰撞发生,为什么找不到肇事车辆呢?
后来,民警对肇事车辆的碎片进行对比,确定肇事车辆是一辆雪佛兰轿车,然后民警对案发时间经过的雪佛兰轿车进行检查,发现肇事司机赫然是打电话报警,说她感觉车压到了什么的女子!
原来,女子祖某撞到受害人后,发现她车的外观上没有任何碰撞痕迹,于是心生一计,在路边假装热心群众,拨通了报警电话!
最终,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了祖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祖某这手灯下黑玩得太牛了,没有经过大量警匪片洗礼的人,在那种情况下,绝对想不到装成报案人来逃避惩罚!也正因为如此,民警第一时间将她排除在嫌疑人之外,结果最后来了个大反转,肇事司机就是她!
那么,本案应当如何定性?按照法律规定,应当怎么处罚?
首先,交通肇事逃逸,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2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具体到本案,祖某交通肇事后,因有逃逸情节,按照法律规定,需要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其次,司法解释规定,交通肇事致1人死亡或者3人重伤,负事故主要责任及以上的,应按照交通肇事罪处罚。
这起交通事故,已造成1人死亡的严重后果,且祖某需要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所以祖某构成交通肇事罪,没有异议。
再次,交通肇事逃逸的,应当怎么处罚?
刑法第133条规定,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7年有期徒刑。
祖某撞到受害人后,假装热心群众,企图逃避处罚,属于交通肇事逃逸,根据刑法规定,她将面临3-7年有期徒刑。
最后,刑法第72条规定,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符合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等情况的,可以判处缓刑。
法院审理后,认为祖某符合可以判处缓刑的条件,最终判了祖某有期徒刑3年,并宣告缓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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