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财产分割问题请教!
夫妻双方结婚后,丈夫在其所在的户口所在地修的宅基地,但妻子一方一直没有将户口转到丈夫户口所在方。现如果丈夫一方提出离婚,并提出此宅基地归个人一方所有,妻子根据什么主张此房产的一半份额?谢谢各位大咖:handshake证明财产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 快乐着努力 发表于 2022-5-1 09:53
证明财产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
这个证明应该是没有问题的,关键问题是这个宅基地上很可能没有女方的名字。
快乐着努力 发表于 2022-05-01 09:53
证明财产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
宅基地属于财产不? 快乐着努力 发表于 2022-5-1 09:53
证明财产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
这个可以用结婚证和宅基地的证来进行证明,现在的问题是女方的名字应该没有在宅基地的证上,因为户口没有迁入男方户口所在地,故想请问这样会不会对财产的分割有影响,谢谢!
善良的朋友 发表于 2022-5-1 16:09
宅基地属于财产不?
那请问这个宅基地怎么个定性?大概率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大希望小黑马 发表于 2022-05-01 17:40
那请问这个宅基地怎么个定性?大概率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宅基地是应该是她的丈夫从父亲那继承而来的吧? 善良的朋友 发表于 2022-05-01 18:03
宅基地是应该是她的丈夫从父亲那继承而来的吧?
与妻子没有关系,对不? 善良的朋友 发表于 2022-5-1 18:03
宅基地是应该是她的丈夫从父亲那继承而来的吧?
那宅基地上建的房屋如何定性?谢谢!
大希望小黑马 发表于 2022-05-01 21:17
那宅基地上建的房屋如何定性?谢谢!
依据民法典,房随地,你说对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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