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新认知
发表于 2022-5-10 10:09:01
从你的文字里,能看出你是一名十分专业的,有温度,有原则的好律师。赞同你的观点,律师这个职业本身就在考验人性。维持社会秩序和实现个人正义,总会产生矛盾。作为一名法律职业者,不能做到取舍,不能超脱自己的同情心,就不会是一个好的法治建设者,更不能保护当事人的权利。
天天尊
发表于 2022-5-11 10:13:48
2408kobe 发表于 2022-05-09 11:15
为什么有时候 打假人败诉,有时候打假人又 胜诉??这是什么原因,难道没有一个法律标准???
这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系(类似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普通法系)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