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看到妻子伤害岳母而不制止,构成不作为的故意伤害罪。
真题有一道:丈夫看到妻子伤害岳母而不制止,构成不作为的故意伤害罪。我记得柏浪涛的书里说如果岳母陷入危险,作为女儿的妻子是第一义务人不救,就不能谴责丈夫不救助。丈夫不构成不作为犯罪。
这个是不是矛盾了!按照上面的理论,真题里妻子伤害岳母,不应该谴责丈夫不救助的行为呀?
还是说如果妻子主动侵害,丈夫有救助义务。如果妻子在岳母陷入危险时不救,不能谴责丈夫不救。
有的教授说不构成! 不构成,如果妻子伤害婆婆 丈夫就构成不作为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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