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办理的一个执行案件:绝望中的转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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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办理的成功案件中,有几个执行案件让我印象深刻。都说执行案件是最难的,大多时候都是无功而返。但作为律师接受案件委托时都是有风险评估的,实在是没希望的案件,我们一般也不会接。但既然接了案件,就要想办法去处理,没有办法要想办法,没有进展要去推动到有进展,只要有一线希望就要抓住这一线希望去处理好。
当事人正是因为自己无法处理好,才会出钱请律师来专门办理。不管我们接这份活的原因是什么,都应该是全力以赴去处理好。
记得最深的是一个执行案件本身就比较曲折,从2017年的一审到2018年的二审,到2020年的再审,都是我们团队处理的。案件经历漫长的庭审阶段,终于有了一个比较好的结果。但是去执行时也是阻碍重重,前前后后执行了一年多了,被执行人电话不接,短信、微信不回,而且在案件审理中被执行人就出现了比较大的经济问题,负责该执行案件的法官手里还有被执行人另一标的额较大的执行案件。这样看来,被执行人根本就没有履行能力。
第一次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之后,法院经过一轮查控处理后,就以被执行人无力支付执行款后就在执行期满前结案。我们通过多次走访,终于意外查到被执行人在一个小区内有十几个车位,可以进行售卖变现。这个消息让我们在案件陷入僵局无法推进时看到了希望。
于是,再次申请恢复执行。被执行人仍是不接电话、不见面、不回短信,去其公司也找不到人,我们只能与法院的执行法官保持联系。经过一番查询,法官终于与被执行人联系上了。对方见账是赖不掉,便主动联系要求和我们谈和解。但给钱是不可能的,愿意给我们两个车位抵款,至于什么位置的车位由他指定,我们没有选择权。
我们当时也对车位所在小区的情况,周边环境和车位价位做了一个全面了解。虽然这个小区的车位价格在物业处的售价是9万到11万,但因为该小区是老旧小区,小区周边被安置区包围,地面免费车位充裕,很多车辆都直接停放在安置区的。而且业主们大多重购新房搬走,大部分的住户是附近上班的租客,有车的也只愿意在物业租车位,不愿意自购车位。所以,车位很难卖出。
因为被执行人主动要求和解,车位暂时也不会走到法院强制拍卖的程序,而且法官的意思也是认为和解处理更好更快。即便强制拍卖,因为车位是没有产权的,只能转让使用权,所以也不一定能顺利拍卖出去,大概率是流拍。而我们的当事人自己不住在这个小区,自用肯定是不现实,出租一年也才能租个几千块。自己变现就更难,不说变现周期长。就算有人愿意买,也只能是低价售卖。这样一来,所得款根本不足以覆盖被执行的款项。最后,我方当事人也就没接受2个车位抵扣的方案。
到此,和解谈判又陷入僵局,我们当事人和被执行人相持不下,都不愿意退让。经过团队商量和谈论后,决定继续按原思路推进:被执行人只愿意给车位,那我们就顺着他的思路来,我们就要车位。只不过考虑到被执行人给我们的车位位置比较差,而且市场价值根本不足以抵偿被执行款项,即使2个车位顺利变现也可能存在执行款不能全额回款的风险。那么我们能不能商量多要一个车位来解决这个问题?这样一来,即便降价抛售,我们也能保证全额回款。而且降价出售可能回款的时间也会相应缩短。
这个方向看似正确简单,但是实际操作起来很难。毕竟主动权暂时还是掌握到被执行人手里的,我们单方和被执行人沟通,被执行人肯定是不会轻易松口的。那我们就把掌握的这些情况:车位位置差、回款慢、市场价低、要求多要一个车位等写成《执行建议书》交给法官,并当面和法官沟通。法官收到后,觉得这个方案可行,也答复我们会及时和对方沟通的,但是一个执行法官手上都是好几十个案子,我们如果只是单方等回复,那样案件的推进是非常慢的。因此,我那段时间是隔三差五就联系法官问进展情况,非常诚恳的询问法官是否需要我们协助执行,我们愿意随时配合。终于在问了5、6次之后,有天接到法官的电话,答复我们:他与被执行人沟通了,也通过做工作让对方答应多给我们一个车位,让我们直接和对方谈。
就此,案件终于取得了实质进展了。但后面的面谈也进展缓慢,好不容易达成了多给一个车位,又要就车位的位置谈,车位的位置谈好之后,又就如何签协议谈,具体条款也进行了反复修改。反反复复的谈了多次之后,终于要签协议。
签协议之前,因为车位的位置比较好,被执行人觉得价值远超被执行款,突然提出要求保留他一个月的回购权,即在这一个月内,我们当事人不能处置这3个车位,要等过完这一个月,被执行人确定不回购车位才可以处置。我们当事人觉得对方没有诚意和解,既然之前没钱付赔偿款,现在肯定也没钱回购,纯粹就是在拖延时间,故意给他设限制,便不愿意答应保留回购权。但是经过我们比对几种预备方案后,觉得现在取得的结果是眼下最好的了。就通过做工作,让当事人再耐心等待一个月,协议已经签好,即便不回购,我们也可以在时间一到就办好车位转让手续,到时再处理也不迟,这总比完全拿不到钱要好很多。
协议也就在我们的推动下签好。等一个月一满,我就立马联系被执行人是否愿意回购?不回购我就安排我方当事人过去签车位使用权转让手续。对方一开始说不回购,我们也很干脆的答复对方不回购,我们就立马签转让协议。但是就在我们过去准备签新协议时,对方突然来电话说还是回购。当天下午,我们去签了协议,钱就到账了,非常爽快。就此,一个执行案件就终结了。
最后的总结,不管案件看起来多难,只要不是死案,就还是有希望的。我们当初也没想到,被执行人还是有履行能力的。至始至终,我都是秉着把事情办好的决心来处理案件的。当然这其中,也离不开自己的努力和法官的用心。还包括我们前期充分的准备工作,和法官的及时沟通,以及后期和被执行人面谈时的一些技巧。
结案后,我给被执行人发了条短信,感谢他的配合,让这个案件顺利结案。他还回复了我,说那是他应该做的事。可以说执行结果双方都是很满意的。去法院结案时,法官还很惊讶我们能这么快就回款。
也许,只是我们的努力恰巧还遇到了点好运吧!
更多:法律实务,精彩文章 确实不错! 其实最关键的是:被执行人还有钱,不然怎么有钱回购? 努力就好 看文字就感觉是女生,很温婉https://app.xuefa.com/public/emotion/face_068.pnghttps://app.xuefa.com/public/emotion/face_068.pnghttps://app.xuefa.com/public/emotion/face_068.png 厉害,学习了 给律师点赞,受人之托 忠人之事。态度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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