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案件想追加未出资股东,执行法官认为涉及刑事案件不出裁定
本人去年通过法考,目前还没有实习。自己之前工作中遇到了欠薪,五个人,标的额约30万元。公司执行不能以后,申请了破产。进入破产程序后,实际控制人以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为由,让法院终止破产程序(不知如何操作的,我们只收到了结果)。此后我们申请追加未出资股东为被执行人(他们没有涉及非吸),执行法官说先刑后民,收了资料既不执行,也不出不予受理的裁定,就卡在这一步。
有没有擅长执行领域的前辈指点指点该如何进行下一步?
你认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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