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盗窃可否 发表于 2022-2-12 21:09:58

下个月也该到我了

可乐天堂 发表于 2022-2-12 21:13:55

加油哥们,坚持一定会有回报!

红霞66666 发表于 2022-2-12 21:15:37

加油

随风往事 发表于 2022-2-12 21:20:19

兽人永不为奴,除非包吃管住https://app.xuefa.com/public/emotion/face_044.png

三条四 发表于 2022-2-12 22:25:56

平哥123456 发表于 2022-2-11 23:58
你是什么条件?面试那么多都不要?年纪大?

46岁,没人脉关系案源,自考法本,半路出家重新开始。
这条件,够嫌弃了么?

1026706686 发表于 2022-2-12 22:34:47

实习期不是要求社保证明的吗,你没有社保是搞笑的吧被人骗了

沉淀16 发表于 2022-2-12 23:13:45

同龄人加油,一定会有属于你的精彩!

HMZ_123 发表于 2022-2-12 23:42:02

全国省市县乡镇政府应设法务室,归属中国政法部队,行使法律普及,解决纠纷,修改法律的义务和权利,法律服务生涯实行计分制度。允许私人开设律师事务所,允许民众自由选择法律援助团队。全部民事等案件均需归电子档案,并递交逐级审核,作为判断法律从业人员职业功能的重要指标。我也不太懂专业术语,就这个意思。

饭饭饭蛋炒饭 发表于 2022-2-13 01:35:01

你这46年都在干嘛呢?

李桥 发表于 2022-2-13 07:31:47

1026706686 发表于 2022-02-12 22:34
实习期不是要求社保证明的吗,你没有社保是搞笑的吧被人骗了

这是不是意味着实习期不能在别的公司买社保了?
页: 1 [2] 3 4 5 6 7 8
查看完整版本: 我还是那个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