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ng014754 发表于 2021-12-1 18:36:55

21年法考,我的主观答案



惭愧已经第三次参加主观题考试了,已经尽力。就看司法部爸爸赏不赏这碗饭吃了。现在回忆一下主观题答案,希望大家多交流多指正。

第一题法治理论,说实话答题时一片空白,背的啥全部忘干净了,第一段,写了法治思想的意义,第二段和第三段写了现在和将来怎么用依法治国坚持十一个坚持。十一个坚持没有分开写,当时想的是分开写1500字也打不住。最后理论升华了一下。800字左右。

第二题(1)敲诈勒索既遂,共同犯罪。既遂金额10万元,然后写了下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最后总结构成敲诈勒索罪。(2)侵占罪,写了下侵占罪的构成要件。周某将10万元放入垃圾桶的行为可以视为无主物。符合侵占罪的构成要件。哈哈,大家勿喷啊。(2)构成故意伤害和盗窃罪数罪并罚。先写了一下转化型抢劫的构成要件。然后结合本案。写了一下被告人的一系列的行为不符合转化型抢劫的构成要件。然后总结了一下构成故意伤害和盗窃罪(入室盗窃)数罪并罚。(3)说实话忘了,只记得写的故意伤害罪,然后构成要件,然后结合本案总结。(4)未遂。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没有达到犯罪目的。符合犯罪未遂的构成要件。然后总结。本题答案900字以上

第三题(1)重大立功没找到法条,根据记忆协商了,没有法条写的圆满和精准。然后公安部门撤案那一问只写了需要报上级检察院批准。(2)单位犯罪的委托。没找到法条。但是写上了根据记忆。当然没有法条精准。(3)值班律师,直接上法条。然后值班律师不能当辩护人。(这一问应该分两种情况答题,时间太紧忘了)(4)那个法庭审判员的组成及任务这道题。因为当时光看时间,心里着急,只看到了寻衅滋事罪。没看到社会影响大。写了寻衅滋事罪如果三年以下一人独审。三年以上组合议庭。然后巴拉巴拉。哈哈,还有比我蠢的吗。(5)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可改可判。然后剩下的一问忘了。(6)忘了。

第四题:(1)管辖法院,写的协议管辖原因是(如果按照法条的规定确实是专属管线。但是最高院曾经针对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管辖问题专门发了个文件。具体是啥忘了,名字太长。里面明确规定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可以适用协议管辖。并且全国已经有法院有了判例。这个题算是有争议吧)(2)反诉还是抗辩。我答的反诉,因为写了抗辩,我实在编不下去了。(3)可以优先购买,上法条。结论没有不符合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事实出现。可以行使优先购买权。(4)买卖不破租赁。(5)大厦的经营者和所有者承担赔偿责任。上法条(6)不能赔偿期待性 利益只能赔偿直接造成的经济损失(车辆损毁的损失)(7)不能赔偿。只能实际造成的损失。不赔偿期待性利益(未签署合同造成的损失)(8)可以申请强执。(9)可以承担连带责任。根据我国《民法典》然后连带责任的承担必须有当事人约定或者法律规定。本案的连带责任是当时人约定的,应该承担连带责任。(10)不能转租。转租必须出租人同意或者出租人6个月内不提异议。大约写了1500字左右

第五题:(1)管辖法院,中院上法条写结论。(2)被告是谁写错了。应该是县政府写成生态资源局了。时间还有15分钟,当时太紧张了。没仔细看。蠢死了。(3)没有超过起诉期限。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害起的6个月,然后法条。最后结论。(4)行政补偿要求合理。具体行政行为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受到侵害的,可以要求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承担赔偿责任。然后结论。(5)被告主张自己不是赔偿主体不正确。答案同上一条。被告是做出具体行为的行政机关。应该对自己做出的行政行为给原告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6)法院应该判决被告行政机关承担赔偿责任。上法条。然后写结论。

大题的答题情况就是这些。希望和大家共同探讨,共同进步。

真的不希望再来一年了,过程太痛苦了。

wang014754 发表于 2021-12-1 19:54:50

法务合规2021 发表于 2021-12-1 19:12
你答对了。是环境保护局。

有原题的答案。应为这个决定是县政府决定,然后生态资源局执行的。所以被告应该是县政府。

善良的朋友 发表于 2021-12-2 10:29:37

回答确实很好!厉害了!

无处安放的奔放 发表于 2021-12-2 16:16:37

如果你能过,我也能过,我可能比你答得好一点。留下此帖,出了成绩咱们一起庆祝

Roli 发表于 2021-12-2 19:00:51

刑法答得比你好一点;刑诉你能找对法条的太少了,我只有第一问立功跟撤案没找对法条,其他全部找对法条;民商综合,总得来说也是法条找得比你要多(这个题目应该就是专属管辖没有问题,写了无数遍了,包括最基本的合同跟侵权的竞合你没看出来,违约责任赔偿范围,侵权责任赔偿范围你也没看出来,连带责任考察的担保制度解释的法条你也没看出来,优先购买1层跟整栋的同等条件你可能也没看出来),我没有选行政法,但是行政法这题我考前预测到对了,李年清的主观题的书在讲行政处罚法的时候有特意升华了《水污染防治法》第59条规定,法条表面实际上是行政处罚,但案情来看,关停行为应该是对之前行政许可的撤销,所以这一题后面问补偿的问题应该是信赖利益的保护问题,应该去行政许可法翻法条

wang014754 发表于 2021-12-3 00:12:40

其他的我不知道对错。没法置评,(没想到错这么多)https://app.xuefa.com/public/emotion/face_032.png。但是专属管辖这个题确实有争议。不能肯定的说一定是专属管辖。当然,从法条上来看确实是专属管辖这个没错。但是从实践中看,确实有专门的最高法下发的指导意见指向房地产租赁合同纠纷是可以用协议管辖的,而且我查了一下确实有许多法院对于房地产租赁合同纠纷适用了协议管辖做出了判决。这个只能说存在争议,而不能单纯的百分百的确定谁对谁错。

wang014754 发表于 2021-12-3 08:18:52

Roli 发表于 2021-12-02 19:00
刑法答得比你好一点;刑诉你能找对法条的太少了,我只有第一问立功跟撤案没找对法条,其他全部找对法条;民商综合,总得来说也是法条找得比你要多(这个题目应该就是专属管辖没有问题,写了无数遍了,包括最基本的合同跟侵权的竞合你没看出来,违约责任赔偿范围,侵权责任赔偿范围你也没看出来,连带责任考察的担保制度解释的法条你也没看出来,优先购买1层跟整栋的同等条件你可能也没看出来),我没有选行政法,但是行政法这题我考前预测到对了,李年清的主观题的书在讲行政处罚法的时候有特意升华了《水污染防治法》第59条规定,法条表面实际上是行政处罚,但案情来看,关停行为应该是对之前行政许可的撤销,所以这一题后面问补偿的问题应该是信赖利益的保护问题,应该去行政许可法翻法条

那就您的意见我这个答案能过的可能性大不?

云鹰158 发表于 2021-12-5 14:21:52

刑法最后一问应该是犯罪中止,因为其本人仍可以继续实施,只是自己觉得当小孩面继续实施不好,故自己主观停止了。

wang014754 发表于 2021-12-5 15:46:55

首先这个刘凤科认为未遂和中止两种观点都写,其次因为孩子在现场的哭闹,停止杀人行为。是由于外部原因导致,而不是由于自身主动停止。所以个人认为中止和未遂的主要区别在于是否“主动”这个原因。

191989102 发表于 2021-12-5 17:10:00

第一题,十一个坚持具体写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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