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有关问题,希望指点迷津!
合同签订为三方协议。名义出借人(振华公司经理王某)作为出借人签署合同。真实出借人(振华公司)作为中介方签署合同。因王某怠于行使权利,现在真实出借人(也就是合同中介方,振华公司)出面起诉债务人贾某。债务人贾某抗辩,称公司经理王某才有资格起诉。振华公司打算以王某是振华公司代理人的角度起诉,振华公司款打款到经理王某账户、王某打款到债务人贾某账户。振华公司胜算有多大?还有更加优胜的诉讼方案吗?你认为呢? 看盖公章和款项的流水。 提起代位权诉讼试试看? 本案中,王某作为公司经理,公司汇钱给借款人,王某的签字行为代表了公司,故直接以公司名义起诉更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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