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不吃香菜 发表于 2021-11-15 17:56:31

在工地总包提供的宿舍被人睡觉前踹

在工地总包提供的宿舍被人睡觉前踹门拿酒瓶捅伤,第一,我(受伤者)属于总包下面分包班组管理人员,住的场所是总包给我们提供的。第二:我自己的分包单位,第三:捅伤我的人是我们分包下面班组的员工(这个员工是下面班组,钻机老板雇来做事的),如果我要起诉,起诉对象是否包括1 捅伤我的人,2 总包,3分包,4,钻机老板 。事件起因,对方在我宿舍门(二楼)口尿尿,并且弄到我身上。然后我作为一个分包管理 在群里说要罚款,然后就有后面的事了。

小孩不吃香菜 发表于 2021-11-15 21:55:13

有无朋友可以帮助判断一下

善良的朋友 发表于 2021-11-17 13:11:14

按照你的计划起诉

jasove2000 发表于 2021-11-29 22:02:40

首先,报警追究对你实施伤害的人员的违法犯罪责任,期间包括伤情鉴定,达到轻伤二级以上,可以刑事拘留。轻伤以下,治安拘留或罚款处理。刑事案件可以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犯罪嫌疑人无法赔偿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追加被告人,个人认为,钻机老板、总包有一定责任。不构成犯罪就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书再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不当之处,请各位大神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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