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份文件给法检辞职潮甚至是法考潮都是一次降温
近日,两高一部发文规范法检离任人员从事律师职业。根据悄悄法律人的归纳,核心意思有两点:一是辞职或者退休的法检两院领导班子成员和四高以上人员在离职三年内,其他辞职或退休的两院工作人员在离职二年内,不得到原任职法院、检察院管辖地区内的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职业或者任职,但异地是可以的。
二是检察院和法院的退休人员如果从事上述工作的应按照规定,“及时将行政、工资等关系转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不再保留机关的各种待遇”,就可以从事律师职业。换言之,既享受退休公务员的待遇又干律师是不可以的。
可以预见,这盆冷水,给法检辞职潮甚至是法考潮都是一次降温。
以前也有竞业规定,还有,未退休辞职本身就享受不了退休待遇,所以个人认为影响微乎其微! 和以前区别不大,该辞职的还是会辞职。 没有区别,和以前基本一样 楼上几位可能没有仔细阅读原文,怎么可能一样呢?过去从业禁止是禁止诉讼业务,现在的从业禁止是在律所担任行政人员,顾问都不可以,莫要谈非诉业务了。这种情况下,三年到两年的禁业期,基本上就不可能靠法律吃饭,压力还是比较大的。
当然,对于那些即便面对巨大压力,仍然笃定辞职的人来说,是没有任何干扰的。 差别不大的,本来就是如此,只不过以前不进行检查违规从事律师职业的人,现在看起来要检查严格起来了 同意楼主观点。影响是深远而又巨大的,特别是第二点关于法检退休人员的这块规定,相当厉害。 不会退潮的,法检压力大待遇差工资低,这是辞职的主因。这种竞业限制原来就有,该辞职的还是会辞职。 可能会有一定的影响而不单是降温。年轻人会更加多的考虑出去。优秀人才可能也不敢轻易进入法检了,感觉基层法检更难了。 文件的原文在哪 网上没搜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