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诉整理——补充侦查
区别种类原因主体和方式
次数与期限
后果
期限的计算
审查批捕阶段的补充侦查
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补票逮捕的决定。对于不批准逮捕的,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审查起诉期限重新计算
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
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遗漏罪行、遗漏罪名(漏罪漏人)
1,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可以退回公安机关,也可以由检察院自行侦查;2,检察院自侦的案件:检察院审查起诉部门应退回本院侦查部门补充侦查;必要时也可以自行侦查,可以要求侦查部门予以协助;3,监察机关移送的案件: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需要补充核实的,应退回监察机关补充调查,必要时也可以自行补充侦查两次,一次一个月——这是对退回补充侦查(补充调查)的限制
第一次退回补充侦查后——可以作出证据不足不起诉的处理;第二次退回补充侦查后——应当作出证据不足不起诉的决定
审查起诉期限重新计算的
审判阶段的补充侦查
1,检察院向法院申请补充侦查的理由:同上2,被告人提出新的立功线索的,法院可以建议检察院补充侦查;3,发现新的事实,影响定罪量刑的,需要补充侦查的,法院应当通知检察院补充侦查,是否补充侦查,由检察院决定只能由检察院自行侦查
两次,一次一个月
补充侦查期限届后,经法院通知,检察院未将案件移送法院,且未说明理由的,法院可以决定按检察院撤诉处理
审理期限重新计算
特殊情形
改变审查起诉管辖后的退回补充侦查1,如何退回:可以通过原受理案件的检察院退回原侦查的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2,退回的次数:改变管辖前后退回补充侦查的次数总共不得超过两次。
:victory: 收藏了,谢谢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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