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一壶好茶 发表于 2021-7-11 23:01:05

无效婚姻

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与患病者共同生的近亲属可以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吗?

万里无一尘 发表于 2021-7-12 14:32:27

适用民法典规定

品一壶好茶 发表于 2021-7-12 22:09:32

万里无一尘 发表于 2021-07-12 14:32
适用民法典规定

愿闻其详

swunwzm 发表于 2021-7-13 16:21:28

民法典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3.未到法定婚龄
有法定不能结婚的疾病不属于以上三点,故并非无效婚姻,而应属于可撤销的婚姻,
根据民法典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机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无效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