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ucongan 发表于 2021-6-30 08:3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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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婷 发表于 2021-6-30 11:3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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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强宗 发表于 2021-6-30 12:00:24

盗窃罪。因为李某有非法占有的目的,采取秘密的方法将财物拒为己有,清洁工没有处分权,包的主人就在附近也没有丧失对包的控制,因此,李某构成盗窃罪。

剑飞 发表于 2021-6-30 12: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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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bert0628 发表于 2021-6-30 15:4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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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chh820 发表于 2021-6-30 19:3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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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hzs 发表于 2021-6-30 22:4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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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香寒雪 发表于 2021-6-30 22:4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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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连博博 发表于 2021-6-30 23:13:55

D,不够成犯罪。仅能以民事的不当得利处置。这本质上和捡到人家东西后据为己有是一个道理。和侵占罪类似,但侵占罪必须是有一个合法的理由进行占有后拒不归还,因而并非侵占罪。至于诈骗和盗窃明显不符

bnwj2020 发表于 2021-7-2 20:4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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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甲乙丙三人开会,散会后甲乙离开,丙将包放在会议桌上去了卫生间。【2021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