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事诉讼中“财产查控”,或可称之为“诉前财产保全”,具体操作流程?
如题。目前在我国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很多的案件都是陷入“执行难”,当事人赢了官司,却只是的来一纸判决书,查询被执行人名下财产,就根本没有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
那么诉前进行“财产查控“,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有效防止这种情况的发生。
但是这个财产查控,我以为仅是在一定程度上可成为”诉前财产保全”,严格意义上说其实并不属于诉前财产保全。
财产查控,从文理意义上讲,只是请求法院通过其内部的网络,查询一下拟起诉被告人名下有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动产、不动产、股权等),而诉前财产保全则比这个简单查一查更加严厉,不但要查,而且还要进行相应的查封、冻结、扣押,当然当事人(原告)如果提起诉前财产保全,法院可能要求原告提供一定的担保,怕查冻扣弄错了嘛。
那么问题来了,请问财产查控的具体流程是怎么样的呢?需要哪些手续?
各地法院操作程序不同 因地制宜吧! 没有立案没有当事人信息无法进行总对总查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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