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思不得其解!有高手解答一下吗?
这题难道不是按份共有人徐有优先购买权吗?为什么却是均有呢?百思不得其解!有高手解答一下吗?https://appatt.xuefa.com/pic/20210525/1621940501831579604.jpg?x-oss-process=image/watermark,image_cGljLzIwMTgwNTE5L29zc18xNTI2NzMwODUwODUzXzQ0M18yNjRfNzUwLnBuZw==,t_50,g_se,x_20,y_20
均有优先购买权并没有说谁更优先吧? 是均有啊,但是共有人优先 小白的我是这么理解的:按份人和承租人都有优先是相对于其他人。 根据立法宗旨,为了简化物权关系,按份共有人对不动产享有优先购买权。所以按份共有人的购买权要优先于其他承租人。次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优先于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是因为次承租人是房屋的实际占有人,次承租人以房屋为中心形成了较为稳定的生活圈,应当更值得保护;承租人只是在法律上间接占有房屋,其对房屋的需求并没有次承租人迫切。因此,为了彰显法律更提倡物尽其用,所以次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要优先于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