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新法新规,火速查看
一、全国新规1.推进军队党风廉政建设《中国共产党军队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规定》4月1日起施行。《规定》共7章44条,涵盖纪委领导体制、职责任务、议事和决定、工作制度、纪律和责任等方面内容。2.推动正确适用国家赔偿法最高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确定精神损害赔偿责任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4月1日起施行。《解释》明确了“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认定标准,规定了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支付标准。3.规范国有资产管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2021年4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采用建设方式配置资产的,应当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办理资产交付手续,并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竣工财务决算,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对已交付但未办理竣工财务决算的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确认资产价值。4.延续小规模纳税人税费优惠财政部、税务总局日前发文,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其中,自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湖北省同全国省市一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5.规范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交通运输部制定《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4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者不得随车提供驾驶劳务。机动车使用性质登记为租赁的小微型客车不得擅自用于道路运输经营。利用租赁小微型客车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应当先按照道路运输经营相关管理规定办理行政许可和机动车使用性质变更手续。6.便利老年人办理出入境证件国家移民管理局从2021年4月1日起,实施6项便利老年人办理出入境证件的新举措,包括建立老年人办证“绿色通道”,简化照片采集流程,开通证件速递服务等。7.引导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财政部、生态环境部等四部门调整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标准,2021年4月1日起施行。本次调整涉及的产品为电视机、微型计算机、洗衣机、电冰箱、空气调节器。8.降低民航发展基金根据财政部公告,自2021年4月1日起,将航空公司应缴纳民航发展基金的征收标准,在先前降低50%的基础上,再降低20%。9.规范旅游休闲街区行业标准文旅部公布的行业标准《旅游休闲街区等级划分》4月1日起施行。《标准》明确,旅游休闲街区内应倡导文明旅游、节约食物和绿色消费,不应出现庸俗、低俗、媚俗现象。二、地方新规北京:便利电动汽车充电新版《电动汽车充电站运营管理规范》2021年4月1日起实施。《规范》明确,燃油车不得占用充电专用车位,单位内部充电站宜适时对外开放。天津:轻微违法行为免罚《天津市城市管理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4月1日起施行。《清单》明确,对没有造成严重危害的占路、占绿等5种轻微违法行为,及时纠正,不予行政处罚。上海:加强水域治安管理《上海市水域治安管理办法》4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水域游览应配备必要的水上救生人员和设施,沿岸公共空间的临水面应设置安全防护。吉林:私家车登记全省通办4月1日起,吉林在全省范围内实行私家车登记持居民身份证全省通办。申请人凭居民身份证即可直接申请,无需再提交居住证或者居住登记凭证。内蒙古: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办法4月1日起,全区土地增值税预征率按照普通住宅、非普通住宅和其他类型房地产三种类型分地区确定。其中,呼和浩特市普通住宅2.5%,非普通住宅3.5%,其他类型房地产4%。山西:保护长城有法可依《山西省长城保护办法》4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禁止从事取土、取砖,开沟、挖渠,刻划、涂污等十大危及长城安全的活动。河北:保护白洋淀水环境《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条例》4月1日起施行。《条例》提出,白洋淀流域依法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严禁污水直接入河入淀。江苏:加强网约房治安管理《江苏省网约房治安管理规定(试行)》4月1日起施行。《规定》要求,网约房上线经营前应向公安机关登记,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住宿应有监护人委托、陪同。青海:奖励科技创新新制定的《青海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4月1日起施行。《办法》增设自然科学奖、创新发明奖,增加奖励数量,同时规定适时调节奖金标准。澳门:给予科创企业税收优惠澳门特区《从事科技创新业务企业的税务优惠制度》法案4月1日起生效。法案规定,从事创新发明的科创企业,可享印花税、房屋税、所得补充税、雇员职业税等税务优惠。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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