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需要鉴定委托书的真伪吗?
比如说我公司因为某些业务需要退钱或发放东西,正主来不了需要别人代领,这时候一个外人拿着个委托书来了,我们没有采取措施对委托书鉴定或辨别就把东西给了他,最后得知委托书是假的,人也找不到了。造成的损失由谁承担?细分几种情况:1,正主是公司,提前打招呼了要委托第三人,但没说是谁,并且假的委托书有假的公章。
2,正主是个人,提前打招呼了要委托第三人,但没说是谁,假的委托书只有假的签名和手印。
3/4 正主是公司/个人,从来没说要委托代理人。
这四种情况责任该怎么分配?
其实我想知道面对委托书我们该怎么对待,难道必须得鉴定或公证才能往下办业务吗? 对当今的通信条件,
肯定是有重大过错。 万里无一尘 发表于 2021-3-25 12:56
对当今的通信条件,
肯定是有重大过错。
我们并不能联系正主,只知道名字、身份证号,没有办法找他核实的。
其实我们是个房地产公司,对方是购房者,好几年了手机号也换了,也没人认识他。
没办法核实的,一律不让领,就行了 让委托人手持委托书正本和身份证拍照 1、2我觉得是表见代理的情形,应该只做形式审查
3、4就一定是有过错的了 委托书最好做下公证,尤其是这种涉及到房地产买卖合同的。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