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
我提前一个月给公司说离职,给公司造成一定损失可需要负什么责任。在公司工作不满一年,公司未曾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且有罚款行为,公司应该负什么责任,我怎样利益最大化。未签劳动合同,入职第一年的工资双倍,就是说公司第一年给你发正常工资之外还得赔一年工资给你。提前一个月说了离职就可以走了的吧,按理说提前一个月就够了,其他什么损失呢?一般劳动者不需要赔公司钱的啊
非法本小白,这是我听希希讲劳动法知道的,仅供参考,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罚款是行政机关对违法相对人的一种处罚措施。 罚款必须由法律规定并由相关执法机关来执行。企业不是行政机关,无权制定对员工进行罚款的规定和进行罚款。因此,企业对员工罚款是违法的。同时,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可以进行索赔,但不能罚款。企业为了避免员工给公司造成损失,可以和员工在签订合同时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对于员工违约或不尽责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可以约定违约金和赔偿条款。如果企业自己制定罚款制度,或者对员工进行罚款,被罚款的员工可以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注意看当时你们签订的合同或者口头协议!
这是我在网上找到的,建议你联系下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或者12345反应一下,寻求帮助 落马局长 发表于 2021-3-18 12:06
未签劳动合同,入职第一年的工资双倍,就是说公司第一年给你发正常工资之外还得赔一年工资给你。提前一个月 ...
友情提示一下,您对劳动合同法的理解有偏差。
1.根据描述,楼主在公司工作不满一年,单位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期间的计算公式应为:实际工作月数-1。相关法条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五条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或者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而未支付的,劳动行政部门应当责令用人单位支付。
2.楼主对“给公司造成一定损失”描述过于模糊,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般而言,劳动者已经尽到提前通知义务,不需要负责任。
3.未签订劳动合同,一般可推知单位也未缴纳社会保险及公积金,楼主可以一并主张补缴,公积金部分各地规定不一,从追求利益最大化的角度出发,但可一试。
4.楼主可先与单位协商解决,如未达成一致,可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举报,很多地方都有劳动监察大队,对劳资纠纷的介入还是很给力的。如若仍不满意,可提起劳动仲裁(前置程序),对劳动仲裁不服,方可提起劳动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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