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凯 发表于 2021-3-5 22:19:16

真题求解析

https://appatt.xuefa.com/pic/20210305/1614953942762657_367.jpg?x-oss-process=image/watermark,image_cGljLzIwMTgwNTE5L29zc18xNTI2NzMwODUwODUzXzQ0M18yNjRfNzUwLnBuZw==,t_50,g_se,x_20,y_20

114360949 发表于 2021-3-27 17:47:10

abd

lizhaokun 发表于 2021-4-8 09:39:57

D

何奕 发表于 2021-4-8 12:04:49

A行政机关收集到的言辞证据除鉴定意见以外,侦查机关需要重新收集,不得作为刑事证据使用。
B证人证言未经核对不得作为刑事证据。在审判阶段在证人证言笔录上补充签名,该证据未经人民检察院审查,不得作为刑事证据。
C勘验笔录没有制作清单,无法证明其来源,经侦查人员作出补证或合理解释的,可以作为刑事证据。刑诉法56条。
D电子数据真伪不明,无法作出合理解释的,不得作为刑事证据。故应先由侦查机关作出合理解释。
本题选C。
水平有限,仅供参考。

何奕 发表于 2021-4-8 12:18:47

何奕 发表于 2021-04-08 12:04
A行政机关收集到的言辞证据除鉴定意见以外,侦查机关需要重新收集,不得作为刑事证据使用。
B证人证言未经核对不得作为刑事证据。在审判阶段在证人证言笔录上补充签名,该证据未经人民检察院审查,不得作为刑事证据。
C勘验笔录没有制作清单,无法证明其来源,经侦查人员作出补证或合理解释的,可以作为刑事证据。刑诉法56条。
D电子数据真伪不明,无法作出合理解释的,不得作为刑事证据。故应先由侦查机关作出合理解释。
本题选C。
水平有限,仅供参考。

更正,D电子数据篡改,伪造或者无法确定真伪的,不得作为定案的依据。(不需要解释的)
本题选CD

风一样的男子1 发表于 2021-4-9 08:46:43

cd

何奕 发表于 2021-4-9 08:59:49

何奕 发表于 2021-4-8 12:18
更正,D电子数据篡改,伪造或者无法确定真伪的,不得作为定案的依据。(不需要解释的)
本题选CD

本题C项,有两个法律依据。《刑诉解释》第86条规定,未附清单或者笔录,不能证明书证、物证来源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刑诉法》第56条第2款规定,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我个人理解,刑诉解释说“未附清单或者笔录”后面没有“的”,这里的逗号应该理解为“且”,所以本案没有附清单或者笔录,经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话,可以作为定案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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