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对C类法律职业资格证适用范围进行限制的合理性
现在法律职业资格证分为A类、B类、C类。
A类是达到全国统一分数线考取的,B类是学历符合放宽地区条件但不符合国家统一学历条件而分数达到国家统一分数线的,C类是学历符合国家统一条件但是分数线达到放宽地区分数线考取的。
国家这个放宽政策的官方初衷是为了扶贫,照顾贫困地区而设立。
2017年修正的《律师法》第十条第二款:律师执业不受地域限制。目前实际情况是C证律师只可以在放宽地区执业,但可在全国办案。
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B类和C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适用范围,由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协调委员会确定。这一条虽然明确了A证的适用范围,但是B证、C证的适用范围实际上还是待定,但目前的司法部门实际是对B证、C证进行地区限制适用的。
这种限制是否合理呢?我认为是不合理的,理由如下:
1、首先从从业资格与水平上谈,C类法律职业资格证持有人是具备为国人提供法律服务的基本能力的,否则国家就不会发这个证,C证和A证一样是同时由全国统一考试并由司法部颁发的。其有能力在放宽地区从业,当然也就有能力在非放宽地区从业。不能认为其没有能力在非放宽地区从业,也不能认为大城市法律事务就比小城市法律事务全部都复杂。不能认为非放宽地区的人和事比放宽地区的人和事高人一等。何况很多案子还是放宽地区的人在非放宽地区产生的。很多案件是跨地区的。
2、从是否利于扶贫政策的角度看,限制C证的适用范围真的有利于扶贫吗?当对C证的适用范围进行限制后,很多C证持有人基本都会一两年内考取A证(司法部可以对大数据分析一下),会觉得非放宽地区有更好的机会,会跳出放宽地区,而A证持有人也觉得自己的A证不应在放宽地区执业,这时放宽地区留不住C证人员,也吸引不来A证人员,这可能也是为什么很多放宽地区C证执业律师占多数的原因,这也降低了放宽地区的法律服务质量。与其这样限制,还不如给户籍在放宽地区的人员优惠分数后,任其自愿主动的留在户籍地工作。很多很多C 证人员继续考A证乱费了考试资源,也乱费了考试人的学习精力,考下A证前,不能集中精力工作。有人会说可促进C证人员学习,实际是工作能力与法考成绩不完全等效的,就连法学本科与法考的考试侧重点也不同,不如让这些C证人员能安心工作,针对工作中的问题去学习,或者自由的根据需要去学习。如果让高校毕业生每年都再考一次毕业考试,看似也是督促学习,其实也是很不妥的。
3、从优惠了分数是否就一定要有所限制才公平的角度看,优惠分数已是扶贫照顾,扶贫本身就是公平公正,高考的录取分数线进行放宽,但是不对毕业证的承认范围进行限制一样也公平。对接受了扶贫地区的人的工作进行地域限制反而是不公平。
4、C类法律职业资格证限制适用范围会产生诸多社会问题,比如:如果C证持有人在放宽地区工作两年后,想嫁到非放宽地区去或家庭变故或仅是自由迁徒需要去放宽地区居住,如果她又考不过A证,就无法去放宽地区从事法律工作。于是就只好不嫁给非放宽地区的心爱人。这个C证适用限制地区政策相当于间接阻碍了婚姻自由。这也与以人为本的原则相违。
以上四点我想能足以说明限制C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适用范围的不合理性。建议取消A类与C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适用范围的上的区别。
笔者于2020年9月自学考试法学本科毕业后,复习了两月法考通过了C证,仅差6分通过A证,我完全有信心再继续去考过A证。这也会占用本来已很紧张的考试资源,因为人数多并且是计算机答题,现在法考客观题都是需要分两批次考。为重考一次去学习不会产生最佳的学习成效,但要花很多精力,光每次考试其中的一科就是连续4个小时。肯定不如我自由的无压力的去安心工作与学习更利我利国利民。 言之有理! 正解 言之有理但没用! 支持 知道了 已阅 领导啥证也不要,也没地域限制,你也可以去干啊,你去不去呢? 如果是c证,我五六年前就拿证了 你这些说法通篇都是以你自己为利益出发点。1.如果C证不加任何限制那么请问国家又何必设立C证呢?直接全国一条线大家都心服口服。2.C证原本是不该存在的,为什么存在?因为考虑到困难地区律师太少了,所以希望当地能多一些法律工作者。就像你说得你居然还想自由迁徙,如果不加限制,你们不是光明正大的跑到发达地区去和A证竞争吗?对人家通过A证的公平吗?这不是违背设立C证的初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