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犯罪问题请教
案例:甲乙二人入户抢劫,将施女捆绑,还布条塞住了施女的嘴不让其呼救。事后,乙对甲说“钱拿到手了,在约定地方碰头”,遂离开。甲见施女年轻貌美,于是产生奸淫之念,对施女实施奸淫。乙走出门外后,听到施女大声呼喊“救命”,乙以为是布条松落了,甲会处理好,于是驾车离开。问题:请分析甲乙的犯罪行为。
甲乙构成入户抢劫的共同犯罪,乙还构成强奸罪,这样理解对吗? 甲乙构成入户抢劫的共同犯罪,甲还构成强奸罪,这样理解对吗?上面的写错了,不好意思哈! 善良的朋友 发表于 2021-2-22 15:38
甲乙构成入户抢劫的共同犯罪,甲还构成强奸罪,这样理解对吗?上面的写错了,不好意思哈!
我也不知道啊。为什么甲不构成强奸罪的共同犯罪呢?甲对乙压制施女反抗有明知故意啊。而且甲乙共同实施了捆绑行为。在强奸罪的构成要件上有重合啊。为什么不能依据部分行为之整体责任,认定甲成立共同犯罪呢?虽然甲不知道乙实施强奸,但是可否认为甲有概括故意呢?
何奕 发表于 2021-2-22 16:56
我也不知道啊。为什么甲不构成强奸罪的共同犯罪呢?甲对乙压制施女反抗有明知故意啊。而且甲乙共同实施了 ...
我也不知道啊。为什么乙不构成强奸罪的共同犯罪呢?乙对甲压制施女反抗有明知故意啊。而且甲乙共同实施了捆绑行为。在强奸罪的构成要件上有重合啊。为什么不能依据部分行为之整体责任,认定乙成立共同犯罪呢?虽然乙不知道甲实施强奸,但是可否认为乙有概括故意呢?
应该是抢劫,强奸的共同犯罪吧! 何奕 发表于 2021-02-22 16:57
我也不知道啊。为什么乙不构成强奸罪的共同犯罪呢?乙对甲压制施女反抗有明知故意啊。而且甲乙共同实施了捆绑行为。在强奸罪的构成要件上有重合啊。为什么不能依据部分行为之整体责任,认定乙成立共同犯罪呢?虽然乙不知道甲实施强奸,但是可否认为乙有概括故意呢?
乙应该也构成强奸罪的共同犯罪,因为甲是站在乙的肩膀上实施的犯罪,没有之前的捆绑行为,他的强奸就会增加难度,所以乙应该为之后的行为负责! 何奕 发表于 2021-02-22 16:56
我也不知道啊。为什么甲不构成强奸罪的共同犯罪呢?甲对乙压制施女反抗有明知故意啊。而且甲乙共同实施了捆绑行为。在强奸罪的构成要件上有重合啊。为什么不能依据部分行为之整体责任,认定甲成立共同犯罪呢?虽然甲不知道乙实施强奸,但是可否认为甲有概括故意呢?
甲产生奸淫之念与乙无关,并无共谋之意,甲属于实行过限犯罪,乙不用承担强奸罪的责任。这样理解对吗? 共犯过限 不属于承继的共犯
页: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