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书 发表于 2021-1-29 11:49:40

合伙人根据约定已经分割的收益款项,法官说不是合同履行,只是双方的共同确认

两个业务合伙人简单书面约定业务收益双方平分,事后也分配了各十几万,现在收款一方不想再分收益 说是被迫签的合同但举不出证来,法官说这个协议是否已经履行存在疑义,双方已经分割的十几万不叫协议履行 叫双方的共同确认 请问这怎么理解?

法律路上小菜鸟 发表于 2021-2-8 13:54:59

无法理解。合伙协议是诺成合同,意思一致就生效,履行协议是承担的合同义务,不履行合同的,对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万里无一尘 发表于 2021-2-8 18:39:04

默示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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