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之可耐 发表于 2021-1-29 01:08:12

我的人生,划过一抹不太经意的彩虹

    个人简介:孟祥山,某报驻辽记者站站长(非法本),中国人民大学新闻硕士。2019年一战客观187分,主观100分,2020年主观108分擦边上岸。通关建议:兴趣、法律思维、紧跟教学计划、答题一语中的。      2021年1月8日上午8时20分,我还在为爱车打不着火而绞尽脑汁。疫情之下的老家,我却浑然不知:法考群中的红包和报喜已经重复了数十次。倒是一个电话让我想起了查分,“姐94,弟,你过了吗?”。按平时成绩,打电话的朋友是优秀于我的。      那一天,我茫然之后的意外和意外之后的惊喜,就不在此赘述了。分享我的故事、以及险些失败、不带些许伤感的“教训”。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如果,对法律这门学科毫无兴趣可言,我奉劝您:还是算了吧!十七八年前,我就有了对法的兴趣。那时,农村老叔家的狗被村长的摩托车撞死,村长当场赔偿了40元狗款扬长而去,两个月后的卷土重来,竟是狗挡路造成交通事故索赔8000元,或许是因为老叔稀里糊涂的签字,也或许因为村长有些关系,一审,老叔输了。请不起律师,老叔找我“上阵”,我欣然应允,当时,一审法院下判的法理是:老叔家的狗没有犬证。而我,认准另一个心中的理儿:没有犬证,控犬办可以打死,狗没咬人,村长无权撞死。我买了几本民法程序以及交通事故规则的相关书籍进行研判。二审,我据理力争,对方律师提出狗没有路权,我当即申请查询对方的摩托车手续和驾驶证,对方也可能没有路权,再则,我强力反驳:对方当时没有住院,也没有报交警处理,根本无法证明医疗与狗产生了直接关系。后来,老叔的官司彻底赢了。我与法官的辩论故事,开始在家乡的坊间流传,还有点经久不衰的味道。因此,我爱上了法律,没事动动笔,根据老叔真实事件写就的《签字引来狗官司》荣登《故事会》,还被当年的司法部作为经典案例出版。工作之余,家乡也经常来人让我帮写个诉状之类,一般我不推辞,也没收过费。偶尔,我还参加国内的法制论坛,结交了一些人脉。      参加司法考试本自一场意外。2018年,家父去世,后来得知是医疗侵权所致。不是请不起律师,多年的工作经历告诉我,律师也有专业之分,懂医疗的律师并不多。于是,我开始了医疗侵权及民诉法相关更为细致的研究。或许,是妻子一句“有本事,你也考个律师证”的话激怒了我,也可以说是“磕头挠脚面”两不误的原因,我准备报名参加2019年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前,我想还是应该系统地接触一下法律,2019年4月2日,愚人节这一天,我报名了某培训班,上阵前,我全盘听了一遍课程,几乎没有做过什么题。临考前的3天,自我封闭在宾馆里,拿着朋友给的据说价值1万多元的内部资料临时“抱佛脚”,自测,只能达到一半分值的水平。但是,我毫不灰心,仍然怀着正规军的心态应战。      走出考场后,很多人说是编剧出的题(案情复杂),我欣喜,因为我业余也做编剧,我打趣儿和妻子说“没准过了”。结局,客观题我真的一次通过。现在想来,可能是和我的兴趣以及迅速分析案情的能力有关吧!      2019年准备主观题的时间很紧,此时,原来所报法考机构免费邮寄了一套桑磊法考的书给我,群里也开始介绍桑磊。我想:客观模拟题几乎没押中,老子才不上当!再说,主观题不是开卷吗,还用辅导?那一年,我考了平生为数不多的100分。但是,A证的合格线是108分。      后来,我听说,很多临时“抱佛脚”报了桑磊培训班“大腿”的人过了。前车之鉴,后事之师。毕竟,我还是需要一些章法和规律的遵循。2020年,我小心翼翼地报了一个主观特训班,钱不多。总体来说,这里的老师多数为学院派,很适合我,他们更多的是教授法律思维,而不是刻板的死记硬背。但是,由于工作原因,我9月份有15天没有跟着模拟考试。在培训班快要结束的网络班会上,我直言不讳地向桑磊本人提出了自己的意见:“为什么我没参加考试,想看看原题和标准答案的资格都没了?”桑磊以他山东人的率真给出了一个令我五雷轰顶般的判断:“5135(我在群里的手机尾号)同学,这么多次考试,你都不按照我们的教学计划,那你,通过这次考试的希望不大了。”那一天,我很郁闷。不过,想想也是,这个机构对学员算是“照料有佳”,每天有上课微信提醒和线上答疑,有自习室的打卡,考试过后还有作业批改,甚至,考试时还有模拟考场的键盘音。而我,将这些养成习惯的机会通通掠过。我只做到了完成听课(听不到直播,就听录播)。当天,我听桑磊向同学们介绍,最后一个月还有冲刺包过班,不过退费,有协议,而且价钱不贵。闻听此言,我毅然而决然,不怕你打赖,老子是干了十几年的央媒维权记者,只要我认真学,不退费和不过,都是“打脸桑磊”。结果,查完分的第三天,有老师统计退费之事宜,我也算是扬眉吐气般说出了四个字“开发票吧!”      再唠叨几句。2019年,法考主观题,我的打字速度很慢,几乎是“一指禅”,2020年,我花了两个月的时间把打字速度练习上去了,减少硬伤,很关键。关于选考,第一年,我选考行政法,感觉那一道题好像和我采访过的案件相似,就按照既有的思路答题,造成了分析方向南辕北辙;2020年,我选了商法,可是这一次,行政法很简单(据说和一道模拟题的主旨不差分毫),个人觉得:由于反押题存在,很多规律靠不住。比如,2019年刑法题中的洪某“罪恶滔天”,2020年的刑法题中人都没死一个。2020年的民诉题没“三撤”,刑诉没再审,考题似乎更重视法条。所以,作为法律人,经常翻翻法条,还是有必要的。法治理论这一门课,很多人答起题来没有章法,就等着老师给最后的背诵版,我想,这样,很难拿到高分。平常,我会看《求是》上的一些文章,关注司法部和最高院的一些信息,比如:在五中全会的新提法“要在危及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我就记在心里备用,这次考试也在不经意中派上用场。不说废话,是我多年养成的习惯,也就习惯了考试时似乎一语中的的答题方式。尤其是民商法,在考场上,如果你套话连篇,套得对了自然好说,如果你套错了,对阅卷者来说,肯定是一种负担。作为法律人,有自己的观点也很重要。无论法律试题,还是法律实务,我们都会与答案不唯一的情况相遇,此时,你不妨大胆下笔。记得当年,我硕士论文答辩时,一位评委质问我:“导师的观点一句没引,你到底学了什么?”,而评委会主席最后定夺:“该生之观点能自圆其说,准予毕业”。      法考结束后,家父的医疗官司也出现了些许转机。生命的意义在于“吾将上下而求索”,但屈原也无法预料:祛病防疫的端午节,后来是为了纪念他而存在。      写下此文,也未必能给学弟学妹们多少经验(尼采说,“世界上没有真理,只有解释”。如果,我少考一分,恐怕没人愿意听我的故事),更多,是为了记录一下自己的曾经。各位老师们,同学们!而今,注定我们要相忘于江湖,可我还是愿意记得:2020年的那些日子,我们曾相濡以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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