咖啡不加糖86 发表于 2021-1-14 16:08:59

2020年主观行政题的个人观点!!

本人20年法考主观低分飘过,因选作的是行政法,对今年行政法考题,结合本人答题,谈谈个人观点。
看到不少考友认为本次行政法考题简单、性价比高,本人不敢苟同。理由:1、法考不是普法考试,认为出题人仅考察法律常识,是痴人说梦;2、考了新颁布的司法解释;3、所给材料中至少有三个“坑”;4、考察了理论和实践中存在争议的问题;5、还考察了对法条尤其是司法解释的熟悉程度和理解应用;6、个人认为,行政法中,如何确定当事人和起诉期限是难点。
1、如何确定原告:看很多考友定性原告为黄某,个人认为欠妥。本人将黄某开办的厂列为原告。理由:黄某为个体工商户,同时材料中已列明了其开办厂的名称,故应以该厂确定为原告,注明经营者是黄某。依据:《适用行诉法解释》第15条第2款。
2、谁为被告:本人将乙区管委会列为被告。因本案涉及征收拆迁,被告是谁应依据行政诉讼法相关规定来确定。材料中,区政府以委托的方式确定乙区管委会负责拆迁,且乙区管委会系由甲市政府成立,本案应将乙区管委会列为被告。依据:《适用行诉法解释》第25条第1款。
3、是否为行政协议:是。
4、仲裁协议是否有效:无效。
5、起诉期限:本人回答的是一年。黄某请求增加协议中的数额,由200多万增加为300多万,系对行政协议的变更,应当适用起诉期限而非诉讼时效,且材料中的问题也是“如何确定本案的起诉期限”,而双方签订的协议中,并未告知原告起诉期限,故应当适用最长起诉期限1年的规定。依据:《行政协议规定》第25条,《适用行诉法解释》64条。
6、信息公开:略……(司法部案例分析指导原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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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北范德彪 发表于 2021-1-16 13:51:17

原告要有字号 去注册了 题目里没注册 管委会要看谁设立的 国务院和省的可以做被告 其他的都不行 起诉期限有争议 更像是行政协议里民事部分 因此适用于民法典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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