猥琐一逗比 发表于 2021-1-4 21:25:10

这个不是约定不约定的事。取回权只适用物权,而AB从来都不是40%房产份额的所有者,这些份额是对应的合同履行义务,是债务,不是物权,不适用取回权

A2020 发表于 2021-1-4 21:33:34

猥琐一逗比 发表于 2021-1-4 21:25
这个不是约定不约定的事。取回权只适用物权,而AB从来都不是40%房产份额的所有者,这些份额是对应的合同履 ...

看看民法典的规定和破产法76条规定吧!

A2020 发表于 2021-1-4 21:42:55

猥琐一逗比 发表于 2021-1-4 21:25
这个不是约定不约定的事。取回权只适用物权,而AB从来都不是40%房产份额的所有者,这些份额是对应的合同履 ...

①用于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必须是属于该出资人的(土地使用权证有载明)
②没有设定抵押权
③要通过资产评估作价
④要办理产权登记过户手续,即将使用权人变更为被投资公司
法律依据:
《公司法》
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A2020 发表于 2021-1-4 21:52:15

第三百五十二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建造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所有权属于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但是有相反证据证明的除外。
第三百五十三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有权将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19851775150 发表于 2021-1-5 17:55:23

A2020 发表于 2021-01-03 19:56
利用债务人占有他人财产的合法基础——当事人的事先约定来限制权利人对取回权的行使。

兄弟,我看了张进德老师的答案了,不能取回的

法安德润 发表于 2021-1-5 23:32:48

用九民纪要的让与担保答题即可

A2020 发表于 2021-1-6 13:24:20

法安德润 发表于 2021-1-5 23:32
用九民纪要的让与担保答题即可

不是让与担保。

A2020 发表于 2021-1-6 13:31:55

19851775150 发表于 2021-1-5 17:55
兄弟,我看了张进德老师的答案了,不能取回的

问下你:
1.土地使用权人的土地使用权上建设项目,建成后的房产所有权属于于谁?
2.共同共有人(ab)的甲公司,股东AB能否享有分配甲公司的财产?
3.AB与占有甲公司财产的乙公司有约定,房产建成后得到40%房产,意在表达什么意思?
4.AB的40%房产是否属于甲公司房产的50%以内?
5.乙公司是不是债务人?
6.乙公司是否进入重整?
7.乙公司是否合法占有甲公司、AB的财产?

猥琐一逗比 发表于 2021-1-6 14:33:58

确实是然后担保,双方有约定,投资后将股权转让,但是一旦房屋建成,40%的份额过户后,无偿再把股权转回去。这是典型的让与担保,所以40%的份额属于债权,不是物权

豆豆麟 发表于 2021-1-6 15:37:44

我看中公的答案是说可以按约定取回,不能取回的时候才可以进行债权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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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破产法第76条释义:取回权及取回权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