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考如何备考的总结和建议
关于法考如何备考的总结和建议本人情况说明,法学本科毕业13年,毕业时连参加司法考试的勇气都没有,除了婚姻法很少翘课,其他时间基本用来校外打工赚钱,同学忙着考研和司考,而我早早入了职场,跌跌撞撞,创业成功过也失败过,一晃十几年过去,心里始终有一个法律人的梦想。直到去年,偶然入了一家律所负责市场部门的管理和业务,嫁接了过去十年的人脉资源,半年时间承接了几十个案源,我想是时候去考个证了。2020年客观题211,卷一101,卷二110.主观题提前半小时答完,相关法条翻到了,刑法漏了很多点应该是答的最不好的一题,理论题800字相关背诵内容都写上了,民商法感觉60%,刑诉全程靠法条支撑,至于过没过,待定中,但是已做好了最坏的准备,大不了明年继续,不会死人。
一、关于心态
不管你出于什么原因想考,一定要非常坚定,不要抱着考试试的心态,你可以做好最坏的打算,但全力以赴的心态一定要有。我们都是一般人,不是三个月短期冲刺的学霸,也不是闲着一大把时间没事干,所以制定长期和短期学习计划并去执行尤为重要。
本人2019年9月开始正式学习,工作很忙,白天基本没有时间学习,下班还要做饭照顾幼儿园放学的儿子,所以长期学习计划是每天2个小时的听课,最开始准备的时候是看不见去书的,也没有做题的勇气,因此听课是能够让你坚持下去的,竹马的app很好用,会有时间计算,让你看到自己的听课时长积累,从最初的2个小时到后来的8个小时,成就感对于开始准备学习的人来说有兴奋剂的作用。开始往往都会很难,坚持下来一周你就能习惯这个节奏。
因此如果你有一年的备考时间,越早越好,但这个开始千万不要过于疲惫,不适宜打持久战,每天就2个小时,细水长流,当做兴趣坚持去做,到了后期这个坚持的过程会帮助到你。我是在8月以后辞职全力备考的,每天坚持8小时学习,用尽了全部的力气,到了考试的最后一刻,身心疲惫,有一种让我上考场我还自己一个结果的迫切渴望。
二、关于培训机构
目前市面上几家培训机构,我个人觉得都不错,每个老师的能力和水平对我们来说都足够用,没有好坏之分,只有适不适合喜不喜欢,在此不一一列举,个人喜欢有情怀的老师,毕竟备考的过程很孤独,我们其实都需要温暖。关于书籍我只买了机构的学习包,然后配合听公开课,考前额外购买了考前冲刺课,其他没有购买过任何培训课程。学习包的导学阶段书用处不大,适合完全没有接触过法律的小白,精讲阶段的书当做字典来用即可,最有价值的是冲刺阶段的书,建议必入一套。
三、关于资料
正如上文所述,冲刺阶段的书,一般会在考前3个月发到我们手里,千万不要频繁换教材,我是一套教材使用到底,到了考试前重要知识点在书的哪个位置是能够记得住的,每本书的目录就是框架,你有框架你有体系,考什么都不会乱。
四、关于学习时间
前面说了备考前一年坚持每天2个小时的听课,到了8月以后每天保持8小时以上学习时间。学的久不一定学的好,但没有时间学一定学不好,我们大多数人都不是短期冲刺的学霸,我们的记忆要靠足够的时间积累,往往第一遍是听得懂,第二遍是理解了,第三遍才开始记忆,死记硬背的东西很快会遗忘,而三遍递进式记忆下来的东西才能变成我们自己的。每天8点送完儿子上幼儿园,中午午休两个小时,下午5点接完儿子陪孩子,8点再继续到10点,按照考前三个月短期计划逐步完成,当天需要梳理的知识点和题目必须完成,不能拖延,拖延一次便会次次拖延,也不求多,当天执行完毕休息,转天继续。
五、关于学习方法
1、学习法律需要很好的法律思维,比如民法,调整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那么意思自治贯穿始终,只要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效力性规定,爱怎么约定怎么约定,找法律关系,当事人约定,意思表示是核心;商法追求的是经济价值和效率,行政法解决的是控权问题,刑法更像是学习数学的感觉,一个刑法大案例看起来复杂,其实拆解开都是一个个小公式,刑诉学起来晦涩难懂,建议看看紫金陈的几部小说,尤其沉默的真相,这类片子可以让我们对公检法部门在刑事案件中的角色有很好的理解,像今年主观题的刑诉题,问到公诉人如何质证,显然考的是审判阶段,主体为检察院,法条在高检规则的审判阶段里,能够定位到阶段和主体离胜利就不远了。
2、做真题,我在考前做了三遍真题,一遍比一遍好,而且重要的真题都对照着背诵版的冲刺书标记在该章节,比如商法中股东出资,哪些年份考过我会在冲刺书上在那个页面上标注,最后我会发现重点反复出,这个常考点来来回回的考查方法基本都考过了。考前本个月开始每天保持上下午各100道真题,目的不是作对多少,而是刷题感,这样上了考场你不会紧张,这是你非常熟悉的感觉,当然刷真题速度会很快,因为后期你基本把答案都背下来了,意义不大,可以刷模拟题找陌生感。
3、背诵,我基本没硬背过,靠的是讲,自己大声给自己讲,讲明白了为止,强行给自己的定性结论找理由,
https://app.xuefa.com/public/emotion/face_075.png 刻意背,基本没有好下场 楼主!你的文采很好!学习了。
你是法本出身,这个让很多人昂慕!
可是,可是,看到你帖子里说你考试的时候答到刑诉题那个公诉人质证对吧?你的原帖“ 像今年主观题的刑诉题,问到公诉人如何质证,显然考的是审判阶段,主体为检察院,法条在高检规则的审判阶段里,能够定位到阶段和主体离胜利就不远了。”这个考试的人都知道是法院审判过程中检察院的检察官以公诉人身份在法庭调查阶段的质证活动(我说这个话没有怼和抬杠的意思,只是就事论事,千万别误解)。
那么,我想求教一下你,到底是公诉人质证方式呢?还是公诉人如何质证?按照你的意思理解,当然是高检规则399条规定内容。但是我清晰的记得那个刑诉题的第4问是问公诉人的质证方式?这个是不是我记错了?不妨给我们提示一下,让我好好的想起来考试内容。
如果是问公诉人的质证方式的话?那么目前为止还没有法律法规规定公诉人的质证方式。高检规则399条规定也不是公诉人质证方式。
此外,你可能没有复习到《人民检察院公诉人出庭举证质证工作指引》(2018年5月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关于质证基本要求:第四十条公诉人质证应当根据辩护方所出示证据的内容以及对公诉方证据提出的质疑,围绕案件事实、证据和适用法律进行。
质证应当一证一质一辩。质证阶段的辩论,一般应当围绕证据本身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针对证据能力有无以及证明力大小进行。对于证据与证据之间的关联性、证据的综合证明作用问题,一般在法庭辩论阶段予以答辩。
这个指引里面也没有规定质证方式,但是刑诉法解释里面有一条是规定:公诉人可以申请证人出庭作证、或者当庭出示证据。
综合高检规则399、举证质证工作指引和刑诉解释的规定,以本人之“拙见”:
公诉人质证方式:可以申请证人出庭作证、鉴定人出庭、当庭出示证据,采用一证一质等方式进行。 A2020 发表于 2020-12-09 13:45
楼主!你的文采很好!学习了。
你是法本出身,这个让很多人昂慕!
可是,可是,看到你帖子里说你考试的时候答到刑诉题那个公诉人质证对吧?你的原帖“ 像今年主观题的刑诉题,问到公诉人如何质证,显然考的是审判阶段,主体为检察院,法条在高检规则的审判阶段里,能够定位到阶段和主体离胜利就不远了。”这个考试的人都知道是法院审判过程中检察院的检察官以公诉人身份在法庭调查阶段的质证活动(我说这个话没有怼和抬杠的意思,只是就事论事,千万别误解)。
那么,我想求教一下你,到底是公诉人质证方式呢?还是公诉人如何质证?按照你的意思理解,当然是高检规则399条规定内容。但是我清晰的记得那个刑诉题的第4问是问公诉人的质证方式?这个是不是我记错了?不妨给我们提示一下,让我好好的想起来考试内容。
如果是问公诉人的质证方式的话?那么目前为止还没有法律法规规定公诉人的质证方式。高检规则399条规定也不是公诉人质证方式。
此外,你可能没有复习到《人民检察院公诉人出庭举证质证工作指引》(2018年5月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关于质证基本要求:第四十条 公诉人质证应当根据辩护方所出示证据的内容以及对公诉方证据提出的质疑,围绕案件事实、证据和适用法律进行。
质证应当一证一质一辩。质证阶段的辩论,一般应当围绕证据本身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针对证据能力有无以及证明力大小进行。对于证据与证据之间的关联性、证据的综合证明作用问题,一般在法庭辩论阶段予以答辩。
这个指引里面也没有规定质证方式,但是刑诉法解释里面有一条是规定:公诉人可以申请证人出庭作证、或者当庭出示证据。
综合高检规则399、举证质证工作指引和刑诉解释的规定,以本人之“拙见”:
公诉人质证方式:可以申请证人出庭作证、鉴定人出庭、当庭出示证据,采用一证一质等方式进行。
记不清楚了呀,一千个人就有一千个智慧,纯粹是分享,题目也记不清了,也不想回忆了,最坏就是明年再考,哈哈 一天一百道真题,你上考场还就飞起来了。战友我也是今年参加法考考生,祝我们一起过 cj4222391 发表于 2020-12-23 12:19
一天一百道真题,你上考场还就飞起来了。战友我也是今年参加法考考生,祝我们一起过
练习题感 客观211 主观128 妥了 楼主好,学法网哪里可以听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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