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信的切糕
发表于 2020-12-11 15:54:07
匡晓娥 发表于 2020-12-11 15:29
题目中说了,管委会一直以区政府名义实施征地拆迁。区政府与管委会签了《授权书》,属于”假授权、真委托“,另外诉讼看名义,一直以区政府的名义,所以,肯定是区政府为被告。
我现在就单想知道一个问题,就是不说真假委托,根据上述司法解释管委会是否可以作为被告。我想看看我对这个法条的理解是不是错误的。
我只是大意了
发表于 2020-12-12 13:16:25
省级或者国务院设立的管委会等级同于区政府啊, 可以直接作为被告的。
自信的切糕
发表于 2020-12-13 17:52:14
我只是大意了 发表于 2020-12-12 13:16
省级或者国务院设立的管委会等级同于区政府啊, 可以直接作为被告的。
我没注意题,,题里好像说是 市政府的内设机构没有行政主体资格 不能作为被告
我只是大意了
发表于 2020-12-13 18:04:57
自信的切糕 发表于 2020-12-13 17:52
我没注意题,,题里好像说是 市政府的内设机构 没有行政主体资格 不能作为被告
那就是区政府了
nice循
发表于 2020-12-13 19:05:09
应该是区政府,那个管委会只是市头设立,没说是省级或者国家级设立。
A2020
发表于 2020-12-13 19:06:46
内设机构。
rocketship
发表于 2020-12-14 10:31:33
内设机构做行政被告,需要有法律法规的授权吧。这题区政府和管委会签授权书,顶多算是个委托。不能看作被法律法规授权。所以我觉得管委会做被告应该不适格。(如交通警察部门是公安局的内设机构,但因为他获得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授权,所以是可以作为行政被告的)
本题的争议在于究竟是甲市政府做被告还是乙区政府做被告。我答了乙区政府,理由是委托。但论坛里也有同学说甲市政府。现在也只有坐等分数,而不在纠结答案了。:L
A2020
发表于 2020-12-14 10:35:02
哎!总是有人还是没有搞明白。
A2020
发表于 2020-12-14 10:39:30
委托需要公告。(甲市政府已经公告了,由乙区政府负责拆迁工作)
区政府签订协议那不叫委托。
A2020
发表于 2020-12-14 10:40:20
匡晓娥 发表于 2020-12-11 15:29
题目中说了,管委会一直以区政府名义实施征地拆迁。区政府与管委会签了《授权书》,属于”假授权、真委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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