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020 发表于 2020-12-7 16:20:36

我再行发表关于2020主观题行政题的几个方面的答题见解。希望帮到

我再行发表关于2020主观题行政题的几个方面的答题见解。希望帮到你们!

我再啰嗦几句:

首先,这一拆迁决定和通知是甲市政府决定和签发。

甲市政府让乙区政府负责落实拆迁工作。从这点开始,这本来就是甲市政府委托乙区政府拆迁工作啊!这点你们没想到吧?为何纠着乙区政府委托给管委会不放呢?非要说乙区政府是委托机关干嘛呢?被告是委托的机关,既甲市政府。

其次,乙区政府跟管委会签订的授权协议书是一个行政内部合同而已,何况管委会还是甲市政府的内设机构啊!

话也说回来:既然管委会是甲市政府的内设机构,依据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内设机构作出的行政行为,应由内设机构所属机关负责”。被告还是甲市政府。

另外,管委会与黄某签的协议,是关于拆迁补偿协议。

既然拆迁,顾名思义都知道是行政管理活动,哪怕是在行政管理活动中签订这个拆迁补偿协议,是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就行政行为工作中的补偿协商协议达成共识,虽然看似一个民事行为,但是这个拆迁补偿是行政给付,切记是行政给付!我再大吼几声:切记!是行政给付。那么就黄某就拆迁补偿款数额不满意提起诉讼,就是对行政给付的金额不满意,也就是说: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不满提起诉讼,这还是一个以行政行为为标的提起的诉讼,属于行政诉讼。起诉期限还是6个月啊!

综述,黄某是原告;甲市政府是被告;拆迁补偿协议是行政给付的行政协议,约定的仲裁条款无效;起诉期限还是6个月。

以上再次说明仅供参考。若有不同意见的,我还是劝你们赶紧去学习民法典、行政实体法、行政程序法、行政诉讼方面的司法解释,而不是照搬照抄的磕!

祝你们好运!

A2020 发表于 2020-12-7 17:11:55

感谢管理员将帖子优化。谢谢!

A2020 发表于 2020-12-7 17:14:42

学习方法真的很重要。正确的学习方法真的可以使人进步。加油!

好男人123 发表于 2020-12-7 17:33:40

如果原题是这样表述,参加考试的考生肯定会发现的,原告是市政府。出题人是要考生分辨是管委会还是乙区政府,

A2020 发表于 2020-12-7 17:42:36

楼上的考友,现在已经成为定局了!考试的时候注意阅读题目材料和内容哦!第一段就介绍的甲市政府作出了决定和通知,后面中间段介绍了由乙区政府去落实拆迁工作。乙区政府和管委会签订授权协议书,管委会和黄某签订拆迁补偿协议。

A2020 发表于 2020-12-7 17:44:49

好男人123 发表于 2020-12-7 17:33
如果原题是这样表述,参加考试的考生肯定会发现的,原告是市政府。出题人是要考生分辨是管委会还是乙区政府 ...

出题老师设计的“坑”就是故意让2/3的考生往乙区政府和管委会去考虑被告是否适格被告。
这就是出题人的高明之举。赞!赞!

A2020 发表于 2020-12-7 17:50:45

好男人123 发表于 2020-12-7 17:33
如果原题是这样表述,参加考试的考生肯定会发现的,原告是市政府。出题人是要考生分辨是管委会还是乙区政府 ...

出题人就是故意绕着几圈下来,看看未来的法律职业人才到底有没有清晰的思路和真正的法律专业知识以及实践中是否正确适用法律的能力。假设是代理律师,起诉得找对被告。假设是检察官,在对行政案件检察监督工作中要做到运用法律正确判断法院判决是否合法;假设是法官,接到此案,审查原告、被告、管辖、诉讼请求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在判决的时候依据证据和正确适用法律作出合法判决。

探险者11 发表于 2020-12-7 17:56:28

兄弟,你把行政协议和行政给付搞混淆了吧。行政协议是行政机关为了管理或许公共服务,与公民、法人签订的具有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行政给付是行政机关对特殊人群特殊情况,依据相关规定,赋予物质权益的行政行为。一个具有合同性质,一个具有职权性质。前者不是具体行政行为,后者是具体行政行为。都两者都可诉。你说的行政协议中的行政给付,定性值得商榷。

探险者11 发表于 2020-12-7 18:19:29

你的语气也不和谐啊,说什么有不同意见就去再学习,意思是不同意你的,都是错误的,还得加强学习,本来法考考察的就是很容易定性错误或者存在争议的,你何来底气?你是出题人?如果不是出题人,先不说别人对还是你对,都应该允许大家有不同意见,而不是跟你不一样就定性为无知,需要加强学习。

大家都能过 发表于 2020-12-7 18:25:04

谢谢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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