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A与牛C之间 发表于 2020-11-29 15:18:37

民法典唯一实质意义上的新增合同类型:保理!

本质上,保理合同就是讨债公司合法化、民法典化。它的出现意味着国内债务存量的巨大可能到来的危机!

山山山123 发表于 2020-11-29 19:23:45

然而这些都没考

牛A与牛C之间 发表于 2020-11-29 19:36:16

山山山123 发表于 2020-11-29 19:23
然而这些都没考

可靠性太低!

catpainj 发表于 2020-11-29 20:46:31

保理人资格只能是银行吧

牛A与牛C之间 发表于 2020-11-29 21:05:35

catpainj 发表于 2020-11-29 20:46
保理人资格只能是银行吧

保理商必须是经过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开展保理业务的商业银行或商业保理公司。因此,准确的说是要有国家的类似金融牌照方可为保理商,但不限于银行!

牛A与牛C之间 发表于 2020-12-4 21:56:12

catpainj 发表于 2020-11-29 20:46
保理人资格只能是银行吧

要有金融牌照,也可以是专门设立的保理公司。

你在教我做事啊 发表于 2021-1-23 08:4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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