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诽谤罪的帖子下跟帖叫好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涉嫌诽谤罪的帖子下跟帖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如一个贴吧中的帖子涉嫌诽谤罪,在主帖下有人回复跟帖叫好,这种是否属于犯罪行为?
如是否属于片面的共犯?但是如果是共同犯罪的话,诽谤罪从法条看属于行为犯,行为发生后犯罪即终结,但实务中将诽谤罪的立案条件为浏览5000+,这又类似于结果犯的构成,所以能否将其认的跟帖叫好行为认定为共同犯罪?如果是行为犯,那可能就不存在共犯问题,因为原诽谤罪已经终结。
是否属于一个独立的诽谤罪?由于贴吧的机制,虽然该涉嫌诽谤罪的帖子一直存在于贴吧中,但会逐渐沉下去,而由于回帖行为,使该帖子上升到比较明显的位置,即贴吧中看到的帖子的顺序为“最新回复”,这种让帖子位于了比较明显位置的行为,这又不同于转发,只是回帖导致了该诽谤帖子位于明显的位置,能否认定为一个独立的诽谤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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