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uture20000209 发表于 2020-11-15 11:57:37

危险接受和被害人承诺


简言之,其一,危险接受基本上是就过失犯罪而言;被害人承诺虽可适用过失犯,但主要是就故意犯罪而言。其二,危险接受时,被害人仅认识到了行为的危险,并没有承诺实害结果的发生,没有放弃自己的法益;被害人承诺时,被害人同意实害结果的发生,放弃了自己的法益。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危险接受和被害人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