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证责任该如何定义
辛正郁按:设例为2016年司法考试真题。答案公布后,引起一定程度的探讨。其中,相当一部分是由占有的权利推定引发的。作者藉此展开思考,并在分析路径上作了必要拓展。事殊而理同,本文或可视为不同层次上对某种内在联系的呈现。
就举证责任而言,本文立足案例分析,意在回应裁判思维的推演实态;就交付与占有来说,本文立足不同法效,着力探寻占有转移背后的基础意思;至于占有权利推定,本文立足制度本旨,意由之外也触及到内外部关系中推定之含义、前提应否有所差别的命题。作者以论述题的答对方式完成了单选题的作业,且在更深处感受到民法所散发的宫室之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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