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的鸡不长肉的案例找到了
天上飞机吓死地上小鸡https://www.sina.com.cn2008年12月05日05:58沈阳网-沈阳晚报“下蛋公鸡,公鸡中的战斗机。”这句小品台词已成人们口口相传的笑料。可是,沈阳市新民农民老张一提到“公鸡”、“飞机”心里就不是滋味儿。几年前,老张家饲养的肉食鸡遭遇超低空飞行的农用飞机,被吓死1000多只,其余的也受了刺激不爱长肉了。经过4年维权,老张终于打赢了官司。昨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宣布,此案成为全国因飞机噪音造成财产损害第一案。 天上“怪物”吓死小鸡 老张是沈阳市新民大民屯镇一名养鸡专业户。1997年6月,他购进1.2万只肉食鸡雏,其中7500只在村外的两个鸡舍中饲养。一个月后的一个上午,老张正在村外的鸡舍里喂鸡,突然听见天空中一阵震耳的轰鸣声,一个黑影劈头盖脸地压了过来。老张定睛一看,是一架超低空飞行的农用飞机,距离地面只有10米多高。鸡舍里的鸡雏当时就炸了锅,冲着一个方向扎堆儿。 老张一下子慌了神,还没缓过劲儿来,农用飞机又在鸡舍上空飞了个来回。受了天上的“怪物”惊吓,鸡雏陆续死亡1021只,没死的鸡雏也受了强烈刺激,不爱长肉了。 飞防治虫害苦养鸡人 “这是折腾啥呀?把我家的小鸡全吓死了!”老张一打听才知道,原来当时本村和邻村发生了大面积的病虫害,苏家屯区农用航空站对该地区进行病虫害飞防。 “撒农药是好事,咱家小鸡被吓死了。受惊的小鸡体重不达标,人家牧业公司不回收,损失谁赔呀?”老张仔细一算,这次惊吓给他带来了9万多元的经济损失。老张先后找到两个村的村委会,找来飞机的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和农航站,可协商很长时间就是没有结果。无奈之下,老张只好把官司打到法院。 四年维权今日终获赔 由于陆续追加被告,官司终于在4年后有了结果。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飞防前,推广中心农航站在执行此次飞防任务中,只根据推广中心提供的经纬图进行飞行,但作为专业飞行机构,没有按照民用航空飞行规则的相关规定,要求推广中心提供“超低空飞行应当避开鱼塘、鸡舍等特殊建筑物”的情况,未尽到提示义务,应负35%的赔偿责任。大南岗村和西章士台村派出的领航员领航不当,也应该负20%和10%的责任。法院终审判决,这4家被告按比例赔偿老张的经济损失总计9万余元。 首例飞机噪音“惹祸”案 此案主审法官韩华表示,此案在诉讼时是全国首例因飞机噪音造成他人财产损害的诉讼案。虽然是飞机在超低空飞行时造成他人财产损害,但真正惹祸的不是飞机而是飞机产生的强烈噪音。为保护环境污染受害人的权益,此案适用《民法通则》中关于环境污染造成他人财产损害的相关规定,举证责任倒置,由被告(加害方)就其环境污染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在审理中,几名被告均无法证明自己没有过错。
完了,因果关系倒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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