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不该为了钱去不喜欢的律所,做不喜欢的业务
本人是马上执业的实习律师,原所工资太低准备换所了。本人比较喜欢民商,特别是商事,为此还考了注会、证券等证书。
可是我能找到的民商所工资都不高,有一个拆迁所给的工资很高,但我之前接触过拆迁,并不喜欢(没有歧视的意思)。
想想自己也三十岁了,还是紧紧巴巴的,在纠结要不要为了钱选择并不喜欢的拆迁所。
希望各位给点意见
如果做律师是为了拿固定工资,那还不如直接去公司做白领! 缺钱就抓紧机会。有了一定的基础以后再从事自己喜欢的领域
干吧,就像选帅哥,喜欢就上 不像是快三十的人 做做就喜欢上了,等机会也可能做民商的 该 我也有注会,马上有一级造价,去不去律所有些犹豫。 啍哈 发表于 2020-11-3 18:21
我也有注会,马上有一级造价,去不去律所有些犹豫。
你是真人才啊。
第五人格 发表于 2020-11-03 16:59
不像是快三十的人
图片不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