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衣江湖 发表于 2020-11-1 13:01:10

卷一,假释期间多次违反治安处罚

矫正机构可以决定给他戴电子脚镣吗?
假释后,罪犯是自行去矫正机构报到吧?

红鹤2012 发表于 2020-11-2 05:05:26

你以为孟晚舟在中国吗?

红鹤2012 发表于 2020-11-2 05:07:12

原题目不是电子脚镣,是电子定位。电子定位属于技术侦查手段,需要公安局长批准,矫正机构一般在社区,居委会没有这么大权力吧?

A2020 发表于 2020-11-2 16:34:21

那个不叫电子定位。那个叫做社区矫正的一种现代科技力量。是允许的。是社区矫正的管理被矫正人的方法。

丁利强 发表于 2020-11-2 23:12:51

不明白是个什么鬼,就感觉不能,从人权角度考虑的

cmdgz 发表于 2020-11-3 06:50:10

那是你们不了解社会现实。 现在社区矫正,有条件的地方,一般均带有电子脚环,你离开所在城市,社区马上知道。

A2020 发表于 2020-11-5 21:48:56

红鹤,你又错了。哎!
看你发信息已经错了好几个啦!
社区矫正法明确规定可以使用电子定位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监督。你把社区矫正与刑事侦查混淆概念。:vic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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